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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

主管部门: 教育局 受理机构: 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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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户籍在一师的公民
办理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等认定条件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中小学在职教师学段、学科发生变化可参加重新认定,但其所学专业与所申请的学科要相一致,并通过相应的新疆兵团中小学教师理论知识培训考核。大专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学前教育专业要二级甲等以上),有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户籍在师市。
所需材料

       3、办理教师资格证所需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要A3纸正反面打印,网报后另含A4纸的品德鉴定表,贴好两寸免冠照片,在品德鉴定表上加盖单位政工办公章,装订成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原件、复印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复印件;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3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新疆兵团中小学教师理论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成绩单(与申报学段相符,并需师市教育局出具的原始成绩单)。以上材料原件均审后退回。    

窗口办理流程

       教师资格证办理流程主要有:网报、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测试、证书发放。    

网上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兵团教师的教师资格证办理由兵团教育局统一组织,一年2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兵团教育局下发文件到各师教育局,师教育局通知到各学校幼儿园。由兵团教育局负责审核发证,各师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组织教育教学测试并整理材料上报兵团认定。兵团评审会评审出结果后,由各师教育局向办理人员分发证书,用时约需60日。
办事窗口

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5:30 - 19:30(冬季) ,除节假日外;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20:00(夏季),除节假日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地址: 第一师阿拉尔市幸福路南737号行政服务大厅53号、54号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 0997-6359037

交通指引:

收费标准

       现场确认合格人员需参加教学能力测试。根据自治区、兵团通知,师范院校毕业人员免收费用,非师范院校毕业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0元,教学能力测试190元。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主席令〔1993〕15号)第10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第13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2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