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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评定:
主管部门: 宣传部 受理机构: 师市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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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者
办理条件
1、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报告中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经济性质、公司章程、营业面积、有关人员配备情况等);

2、《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法定代表人有关证明材料;

5、公司章程;

6、场地使用证明材料;

7、消防安全验收意见书;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设备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所在师市党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师市党委宣传部审核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申报材料齐全的,接收申请书并进行实地勘察。
(二)师市党委宣传部对申请人所申报场地进行现场勘察;
1、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报材料并说明理由;
2、符合条件的,正式受理。
(三)发放《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网上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理
办事窗口

第一师阿拉尔市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工作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市政府1楼118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97-6350991 0997-4617185

交通指引:

收费标准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第十四条,《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9号)第六条。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