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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003-2019-00184 发布机构: 组织部
生成日期: 2023-08-2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关键词:

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组织、干部、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师市组织、干部、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和指导师市党的组织建设;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三)指导和管理师市干部队伍建设;负责考察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换届、调整配备和干部职务任免、交流、待遇和退(离)休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师市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退(离)休工作。
(四)负责师市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研究制定并协调落实师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意见、建议,并抓好督促落实。综合管理援疆干部人才工作;负责拟定并协调落实援疆干部人才需求计划、管理制度和政策规定;指导、协调、检查援疆干部人才的管理和服务。
(五)主管师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干部教育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指导和管理师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对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监督。
(七)负责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实施公务员法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师市退(离)休干部工作;负责师市党委老干部工作局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师市党委组织部设5个职能科室:
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督查督办、安全、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人事、老干部、信访、财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部领导讲话文稿的起草;负责组织、干部、人才工作政策的综合研究,承担上级和本部调研课题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师市组织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对师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对党员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制定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提出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建议;提出干部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计划;负责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有关工作;承担师市党委管理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备案工作;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核查工作;承办团处级干部的谈话、诫勉等业务;负责对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12380”专用举报电话的管理、使用,受理反映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题的举报;承办拟提拔师市党委管理干部公示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办理上级部门或领导批转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提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建议;审理师市党委管理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的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有关政策并进行指导;办理干部出国(境)和赴台的备案和审批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0997—6352611

组织科:负责研究和指导师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科室,组织指导团场、镇党委换届选举;对团处级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负责党内组织生活、指导民主评议党员及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研究、指导党员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负责党费管理;负责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团组织“推优”工作,以及党籍管理、接转组织关系、流动党员管理,办理党员学习资料的征订发放,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负责师市参加自治区、兵团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和师市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师市党代表大会代表、师市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日常联络服务;负责师市党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方面共同抓好团场(镇)、连队(村)、街道社区、国有企业、两新组织、机关事业等各领域的基层党建工作;研究、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基层干部队伍以及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指导“三老”人员的管理服务;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考核;承担师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0997—4617655

干部科:负责师市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宏观管理,组织制定干部工作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政策规定;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负责办理自治区、兵团党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交流、退(离)休和享受副师级以上待遇的呈报工作;负责考察、考核师市党委管理的团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领导班子换届、调整配备和干部职务任免、交流、待遇和退(离)休等提出建议,并办理调动、工资手续;组织协调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师市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务任免;负责师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科级职务干部任免;拟定师市加强新时代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并负责解释答复、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负责师市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有关工作;负责师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及群众团体换届人事安排事宜;负责后备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团处级干部的挂职、调配和安置工作;负责办理领导干部社团兼职任免;参与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师市干部教育工作的规划、政策;负责上级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员选调工作;负责师市党委管理干部和师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干部以及团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指导干部自主选学和在职学习;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组织开展干部教育理论研究;承办自治区异地挂职干部培训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0997—4616181

公务员科(人才科):负责制定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公务员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公务员职位分类;负责办理自治区、兵团党委管理干部工资、待遇的呈报工作;负责师市团处级干部工资、退休、待遇审批工作;负责师、团两级机关实施公务员法和群众团体机关、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人员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和工资、退休、待遇审批工作;负责师市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规划并协调落实;制定或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师市人才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师市人才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协调、检查师市人才工作;协调落实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师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协调实施师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协调有关部门总结宣传人才工作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负责“大学生连官”和“选派生”工作;承担师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师市援疆干部人才工作,编制上报并协调落实专项规划与需求计划;制定援疆干部人才管理服务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制定并落实师市干部到对口支援省市挂职锻炼的整体规划及年度计划;调查研究援疆干部人才工作情况,提出加强援疆干部人才工作和完善干部人才援疆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考察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人才,提出职务任免、调整等建议;组织协调师市援疆干部、人才的轮换、选派及安置工作;负责双语支教干部选派、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师市绩效管理的日常业务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师市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0997—6352613

老干部科:负责加强和创新师市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和检查师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党员管理;负责师市副师级以上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师市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落实;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师市离退休干部传达学习重要文件精神、情况通报、赠订报刊、就近参观、生病住院看望、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等制度落实;负责审核离休干部离休费、护理费、丧葬费、抚恤金等;负责师市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工作;负责组织引导师市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开展增添正能量活动;负责指导和检查师市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开展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组织开展师市离退休干部工作调查研究;负责推进师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精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信息、统计、宣传、信访等工作;承担师市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担师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63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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