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00052-2021-00064 | 发布机构: |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 生成日期: | 2021-12-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工委动态 | |
| 关键词: | |||
师市党委直属机关工委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支部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制度。
一、支部大会的任务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入党申请、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支部大会的会期
支部党员大会3个月召开一次,遇到需要上党员大会讨论事宜可随时召开。
三、支部大会的准备
召开支部大会前,支部委员会要为支部大会的召开进行认真的准备。
1、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
2、将会议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
四、支部大会的举行
1、支部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也可由书记指定专人主持;
2、组织党员就大会准备决定的问题,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
3、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4、支部大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会议议题、每名党员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等。
五、支部大会的要求
1、支部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到会党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对经过讨论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做出决议,会后可进一步酝酿,待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报上级党组织。
2、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一半,则为当选。
3、召开支部大会进行党的委员会换届改选和补选委员前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在答复后再决定会期。
4、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需要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应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向全体党员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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