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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lbzj-2021-00059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08-27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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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实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实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零售药店:

为服务师市参保群众,经过前期药店申请、资料初核等程序,现就做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实地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拟定825-95日。

二、评估范围

初核通过的76家零售药店。

三、评估工作组组成

现场评估工作组由师市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社保局工作人员组成。

四、评估内容

(一)查询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相关资料与实际相符情况。

(二)查询零售药店药品摆放、进销存情况、药品销售价格、卫生环境实地情况等。

(三)依据《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实地评估表》,予以现场评分。

五、评估原则

(一)考核分值

实地评估工作坚持服务群众、便民利民、好中选好、好中评优的原则。分别以阿拉尔市城区各街道、社区(居民小区)为单元,对周边零售药店予以综合考评,评分高者予以准入;以各团镇为单元,对零售药店予以综合考评,评分高者予以准入。

(二)考核重点

1.坚持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服务优先的原则。重点查询零售药店所在位置(人流量较大、服务群众较多)、日常服务、药品进销存情况等,随机抽选药品销售价格。

2.坚持依法依规、合法经营的原则。重点查看执业药师(药师)在岗情况,是否存在挂证、假冒现象;查看药店是否存在模仿执业药师笔记开具处方现象;查看监控不低于三个月的时限;查看药店库房,有无过期或假冒伪劣药品;查看近期是否受过行政机关处罚情况等。

3.坚持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同一连锁药店在团镇、街道(居民小区)一家为宜。如第二家评分较高、服务较好,也可综合考量。坚决摒弃药店、个体门诊共同经营的情况;坚决摒弃药店、商超共同经营的情况;坚决摒弃药店无票违规采购药品的情况。

六、考核结果

经实地评估,零售药店按照要求提供的各类办理材料与实际相符且《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实地评估表》得分80分以上为合格,经过综合考评分高者予以录入;80分以下为不合格,取消本次准入资格。

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估不合格的,自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月后可再次申请实地评估;再次评估仍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师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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