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fljdb-2020-00046 | 发布机构: | |
生成日期: | 2020-12-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政策 | |
关键词: |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单位:
党报党刊是治国理政的重要资源和重要手段,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阵地。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师市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师市党宣内传〔2020〕18 号)要求,现就做好幸福路街道辖区2021年度党报党刊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征订任务
1.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兵团、师市有关文件精神,并按照“幸福路街道辖区2021年度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分解表”,不折不扣地完成2021年度党报党刊征订任务指标。
2.各服务单位和宾馆、银行、保险、酒店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要订购并在显著位置摆放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供读者阅读,鼓励辖区内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订阅党报党刊。
二、严格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把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全面落实订阅任务,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须于 12 月 20日前完成党报党刊征订工作,12 月 23日前,务必将党报党刊征订有效票据(电子版)报所在社区,由各社区汇总后报至幸福路街道党政办。
社区要加强辖区单位党报党刊征订情况督查,对于不按时按要求落实征订工作的,由单位写出情况说明并进行约谈。幸福路街道办事处将根据党报党刊征订完成情况下发通报,并纳入2021年度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内容。
征订方式:《人民日报》、《求是》、《旗帜》、《新疆日报》、《兵团日报》、《当代兵团》、《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报刊杂志可通过邮局进行征订;《塔里木日报》可在师市融媒体中心直接征订,联系电话:4683920/4675389。
中共阿拉尔市幸福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