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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fljdb-2020-00043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11-17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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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社区居民公约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

为充分发挥居民公约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根据师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连(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师市民政局发[2020]28号)文件精神,结合幸福路街道社区实际,就相关事宜通知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加强对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规范,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解放生产力、释放活力,引导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创新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好履行兵团职责使命,服务新疆总目标,打牢兵团维稳戍边根基,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做好居民公约工作应当切实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社区党组织全程主持制定或者修订,街道党工委加强领导和把关,保证正确方向。

2.坚持合法合规。制定或者修订程序合法,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和社区居民合法权益的内容。

3.坚持民主集中。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集中群众意见,最大限度体现全体社区居民共同意愿。

4.坚持价值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

5.坚持务实管用。充分考虑本社区辖区风俗习惯、社区居民素质等因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贴近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简便易行,避免千篇一律。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12月底,各社区均制定或者修订并形成务实管用的居民公约;此后,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形成抓居民公约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明确主要内容

(一)组成结构。居民公约一般由名称、正文、审议主体、日期四部分组成。名称为《XX社区居民公约》;正文应简洁明了、贴近群众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可采取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顺口溜、山歌民歌等表述形式;审议主体为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日期包括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日期和实施生效日期。

(二)主要内容。居民公约要体现正面倡导和负面约束两方面内容。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建设平安社区、保障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引导民风民俗等方面进行正面倡导;从违反公序良俗等方面进行负面约束。应当针对违反的情形,提出适当、合理的惩戒措施。

三、严格制定程序

居民公约的制定或者修订,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征集民意(11月12日-22日)。各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通过会议、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出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

(二)拟定草案(11月23日-12月5日)。各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就提出的问题和事项,组织群众广泛协商,根据群众意见拟定社区居民公约草案,同时听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法律顾问、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社区的党代表等意见建议。

(三)提请审核(12月6日-12月10日)。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街道党工委应当就内容合法性、完整性、可操作性等提出意见建议。

(四)审议表决(12月11日-12月15日)。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街道党工委的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审议稿,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讨论,根据讨论意见修订完善后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女性职工、居民应当占社区居民(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参会人数和通过人数比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备案公布(12月16日-12月25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于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十日内,将社区居民公约报街道党工委备案。街道党工委应当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合法性审查工作,发现有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内容的,由街道党工委责令改正。居民公约经街道党工委合法性审查、出具予以备案通知书后予以公布,让群众知晓。居民公约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群众需求变化以及社情民意适时修订。

四、加强监督落实

(一)加强指导考核。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社区居民公约工作落实情况的调研指导,将其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经常性工作,纳入社区“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防止居民公约流于形式,成为摆设。

(二)加强内部监督社区“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和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居民代表共同参与居民公约遵守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建立履约评议和公示制度,强化居民公约的遵守和落实。

(三)完善奖惩机制。通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最美家庭、模范社区居民评选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居民公约的遵守和落实。对违反居民公约情形,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公示通报、适当惩戒,同时在评优评先、诚信评级、职工考核等方面予以约束,督促纠正,切实增强居民公约的权威性。对可能构成违法犯罪的事件,应当及时提请执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认定处理,防止居民公约代替法律制裁。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将指导规范居民公约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将制定或者修订社区居民公约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街道党工委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具体推动落实,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二)做好宣传总结。各社区要利用公开栏、宣传单、微信群等多种形式,通过解释答疑、意见反馈、集体签名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区居民公约的知晓率,形成“我制定、我承诺、我遵守”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优秀居民公约征集展示活动,深入做好挖掘、记录、收集、整理工作,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优秀居民公约范本,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幸福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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