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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sj-2021-00369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1-03-0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权责清单
关键词:

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权力事项名称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权力类别行政奖励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一章第六条;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责任事项1、申报: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奖励。
2、评审: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专家评审、部门评议、有关部门审查及其他方法评审奖励对象和奖励数额。
3、公示:将奖励对象及奖励数额按照有关规定公示。
4、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发布奖励决定并实施。
实施主体第一师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机构疾控科
实施对象相关单位办理情况公开范围师市范围
共同实施部门师市疾控中心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
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0997-6350288/4617216投诉电话0997-635028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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