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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gj-2022-00035 发布机构: 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2-08-13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文件政策
关键词:

关于做好当前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团(镇)乡文体广电服务中心、师市局下属事业单位、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文旅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兵团关于依法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做好当前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抓好当前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兵团党委、师市党委关于依法科学精准高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不放松,坚决防止疫情通过游客外溢传播扩散,坚决防范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途径传播。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本行业文化和旅游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压实责任,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处理好应急处置和常态化防控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是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压紧压实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到位。(一)强化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1.坚持常态防控。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游客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溯。严格执行进景区景点前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督促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2.强化游览管理。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做好游客流量关口前置管控,结合扫码查验,进入景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保持交通、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办法安排游客入园。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狭窄通道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游客秩序管理。优化设置游览线路,避免瞬时拥堵。3.优化游览环境。面向社会公众主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预约旅游、厉行节约等宣传引导,强化公众疫情防控意识,培育文明旅游、预约旅游和良好的餐饮习惯。配备人员加大景区巡查力度,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切实维护好景区游览秩序。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或使用一次性无污染餐具,反对餐饮浪费,减少各项废弃物产生,优化游览环境。(二)抓好旅行社疫情防控1.行前管理。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徕、行前说明、行程安排、应急处置等各个重点环节管理。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评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合作商,明确各方权责。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情况,加强风险研判,做好线路设计、产品对接和预订等工作。从严控制团队人数,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避免游客聚集。2.行程管理。严格落实各地疫情防控要求,督促供应商、合作商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导游要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发布游客出游防控注意事项,增强游客自我防控意识,加强对游客的体温检测,做好游客在乘车、入住、游览、就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引导游客进景区扫码、佩戴口罩,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对游客的宣传引导,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三)抓好星级旅游饭店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实行进入场所扫码、测体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等措施,对消费人流进行动态监控。制定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配备各类防疫防护用品。加强对入住客人和员工的健康管理,随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餐厅要拉开桌椅间距,推行公勺公筷,反对餐饮浪费,加强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四)抓好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疫情防控开放的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馆应严格落实预约、限流等措施,妥善安排观众分批、错时入馆参观,日接待量不超过原定最大承载量的75%,按照相关行业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参观者进入场所必须扫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并进行实名登记。(五)抓好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演出场所要坚持常态防控、有序开放、预约限流的原则,消费者进入场所必须扫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并进行实名登记。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间隔就坐等措施,对消费者进行限流限量,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营业期间,应当及时对消费者使用过的设备进行消毒,场所应当保证空气流通。网吧一人一机、隔位就坐,超过6个小时以上的客人应劝其离开。演出主办方应当提前做好对演职人员的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五)抓好教育培训机构疫情防控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责任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切实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健康宣传教育、环境卫生通风消毒、防护物资储备等各项防控措施。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大疫情防控宣教,指导学生和家长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学生的健康监测,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各机构要严格限制人流量,人员进入一律扫码、戴口罩、测温、登记,划定一米线等候区,避免人员聚集、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机构。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做好室内、公共活动区域高频接触部位、公用废弃物清洁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生活、学习、工作场所空气流通。(六)抓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测和管理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配备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坚决防止带病上岗。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科学防范意识和能力,上岗前要进行场所码、健康码核验,规范佩戴口罩,确保员工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七)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审批监管 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压实人员不聚集监督管理职责,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减少群体性聚集活动的频次。根据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常态化做好师市聚集性活动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审批监管,师市层面要求3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活动,由师市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活动,由师市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师市人员不聚集预警机制工作专班审批;师市100人以上的活动,由师市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师市人员不聚集预警机制工作专班审核,师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审批。团镇、乡、街道办层面要求3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活动,由团镇、乡、街道办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审批;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活动,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团镇、乡、街道办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签署意见,师市人员不聚集预警机制工作专班审批;团镇、乡、街道办100人以上的活动,由团镇、乡、街道办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团镇、乡、街道办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签署意见,师市人员不聚集预警机制工作专班审核,师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审批。审批时限要求100人以下的活动应提前3天上报,100人以上的活动应提前5天上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举办。要严格控制群体性聚集活动规模,尽最大努力降低因人员聚集导致的疫情传播风险。

    三、强化协同联动,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行业实际,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预案,细化实化响应流程、应急措施、处置规范等具体内容。旅行社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及时如实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把疫情防控督导检查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监督、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络机制,及时处理突发涉疫情和涉文旅安全事件,全面受理和处理旅游投诉举报,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要加强疫情防控培训和演练,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和条件的准备,提升全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意识和能力,所有相关人员要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制度和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在各领域、各岗位、各环节严格规范操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出现疫情,涉疫地(州、市)应根据自治区跨省旅游“熔断”要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出现中高风险区的县(市、区)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对游客全面排查,落实核酸检测;对滞留游客,特别是外省游客,耐心细致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在师市党委领导下,会同相关方面妥善处置、妥善安置,切实承担责任,防止疫情外溢,并做好舆情处置和涉疫投诉化解。

    四、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增强全民防护意识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运用好师市防疫热点预报机制,提前谋划部署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推动疫情防控关口前移。要及时通过互联网、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电视、广播、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提醒游客访客进入场所扫码登记、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讲卫生、不聚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到不传谣、不信谣、科学防疫。

 

第一师阿拉尔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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