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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gj-2020-00083 发布机构: 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0-05-19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权责清单
关键词:

各师辖区内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能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名称

各师辖区内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能

权力类别

其他职权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布。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布。                                     《博物馆条例》(国务院令第659号)第七条 国家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博物馆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博物馆管理工作。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责任:作出转报决定,不核准的书面告知理由并回退材料,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依法许可的制发许可文件,送达。   
‎5.事后责任:接受监督,及时处理上级主管部门的反馈信息。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实施主体

第一师阿拉尔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机构

文化科

实施对象

企事业单位、个人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997-6372026

投诉电话

0997-637202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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