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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gj-2024-00008 发布机构: 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4-04-08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关键词:

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兵团有关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以及师市党委工作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研究拟订师市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事业、产业振兴发展,起草师市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创新融合绿色发展,落实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领域的体制改革。

(三)管理师市重大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活动,指导监督师市重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师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师市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师市文化和旅游景区管理,指导推进师市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师市文艺事业,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及艺术研究、评论,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艺术繁荣发展。

(五)负责师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重大公益性工程和公益活动,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重点推进边境团场的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建设和发展。

(六)指导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拟订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标准,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七)统筹规划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资源普查、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师市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投资融资体系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扶贫。指导师市打造独特军垦文化品牌和演艺项目开发,构建重要旅游目的地。负责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八)规范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服务管理,指导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负责师市网吧、游艺娱乐场所、旅行社、景区景点等的审查,负责对从事演艺、体育健身、旅游等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九)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指导师市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统筹规划师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培养优势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师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师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一)负责对师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师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师市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和推动师市广播电视精品创作生产。指导监督师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师市辖区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秩序的监管。负责推进师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同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二)负责对师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督指导,推进师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师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统筹师市文物工作。负责师市文物保护管理、抢救维修、考古发掘、科技研究、文物鉴定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博物馆和革命文物工作。依法规范社会文物流通、经销和拍卖活动等工作。

(十四)负责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推动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五)指导管理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的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组织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六)指导师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业务和党建、纪检监察工作。

(十八)承办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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