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jj-2020-00031 | 发布机构: | |
生成日期: | 2020-04-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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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
为贯彻落实《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和《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精神,规范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增强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的科学性,提高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质量和可比性,制定本方案。
第一部分 一般规定
一、核算目的
按照科学统一的方法核算各省(区、市)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及时、真实、准确反映地区经济发展实际。
二、基本核算方法
季度地区生产总值与年度地区生产总值在基本概念、口径范围上是一致的。与年度地区生产总值相比,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资料来源和核算方法有所不同。受基础资料的限制,季度地区生产总值主要采用相关指标推算。
本方案中,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采用累计方式,即按照1季度、1-2季度、1-3季度、1-4季度核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指地区生产总值生产核算,即增加值核算。季度各行业增加值核算包括现价核算和不变价核算。
(一)现价增加值核算方法
季度现价增加值核算主要采用速度推算法和价格指数推算法。
1.速度推算法
速度推算法的基本思路是,先利用当期相关指标现价增长速度和全国统一的换算系数,计算当期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然后再利用上年同期现价增加值和当期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计算当期现价增加值。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季度核算中先计算现价增加值再计算不变价增加值的行业,计算公式为:
当期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现价增加值
×(1+当期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相关指标现价增长速度×统一换算系数
统一换算系数由国家统计局利用年度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和相关指标现价增长速度的相关关系统一计算确定,并在当年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中使用。原则上,年内各季度换算系数保持不变。
2.价格指数推算法
价格指数推算法的基本思路是,先利用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和价格指数计算当期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然后再利用上年同期现价增加值和当期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计算当期现价增加值。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季度核算中先计算不变价增加值再计算现价增加值的行业,计算公式为:
当期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现价增加值
×当期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当期价格指数
(二)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
1.价格指数缩减法
价格指数缩减法的基本思路是,先利用相关价格指数缩减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计算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然后再利用上年同期不变价增加值和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计算当期不变价增加值。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季度核算中先计算现价增加值再计算不变价增加值的行业,计算公式为:
当期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当期价格指数
2.物量指数推算法
物量指数推算法的基本思路是,先利用当期相关物量指标不变价增长速度和全国统一的换算系数,推算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然后再利用上年同期不变价增加值和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计算当期不变价增加值。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季度核算中先计算不变价增加值再计算现价增加值的行业,计算公式为:
当期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不变价增加值
×(1+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相关物量指标不变价增长速度
×统一换算系数
不变价核算中,统一换算系数的确定方法与现价核算中的统一换算系数确定方法相同。
(三)核算基期
不变价增加值核算的价格基年每五年调整一次。2020年不变价增加值核算以2015年为基期年份,2015年不变价增加值等于现价增加值。2021年起,核算基期将调整为2020年。
三、核算分类
(一)行业分类
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行业分类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确定,包括19个门类行业,其中部分门类行业可进一步细分,在最细层次上共包括32个行业。
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行业分类表
分类名称 | 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代码 |
农林牧渔业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A 05 |
工业 采矿业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制造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B 11 C 43 D
|
建筑业
|
E |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 零售业 | F 51 52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邮政业 | G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
住宿和餐饮业 住宿业 餐饮业 | H 61 62 |
金融业 货币金融服务 资本市场服务 保险业 其他金融业 | J 66 67 68 69 |
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K门类)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 |
K
|
其他服务业 营利性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非营利性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I L M O R
N P Q S |
(二)产业分类
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确定,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产业分类表
分类名称 | 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代码 |
第一产业 | A(不含05大类) |
第二产业 | B(不含11大类)、C(不含43大类)、D、E |
第三产业 | F~S,以及05、11和43大类 |
三次产业现价和不变价增加值在行业增加值计算结果的基础上得到,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产业增加值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增加值
第二产业增加值
=工业增加值+建筑业增加值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增加值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增加值
第三产业增加值
=按行业增加值汇总的地区生产总值
-第一产业增加值-第二产业增加值
四、组织方式
依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每季度结束后,国家统计局组织各省(区、市)统计局共同核算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在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统一核算的各项制度规定,按照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五、数据衔接
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基本衔接。因此,如初步核算出的分行业增加值地区汇总数与全国数存在差距且超出合理区间时,需要进行数据衔接处理。
(一)现价总量衔接。当某行业现价增加值地区汇总数与全国数存在差距且超出合理区间时,利用各地区该行业现价增加值总量占地区汇总数的比重,分摊超出合理区间的现价总量差额,实现该行业现价增加值地区汇总数与全国数的基本衔接。
(二)不变价增长速度衔接。当某行业不变价增加值地区汇总增长速度与全国增长速度存在差距且超出合理区间时,利用各地区该行业不变价增加值总量占地区汇总数的比重,分摊超出合理区间的增长速度差距对应的不变价总量差额,实现该行业不变价增加值地区汇总增长速度与全国增长速度的基本衔接。
六、数据发布和修订
国家统计局授权各省(区、市)统计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官方网站刊发新闻稿等形式,发布本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各省(区、市)统计局须在相应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初步核算数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本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对外发布数据须以国家统计局反馈的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为准,数据发布新闻稿在正式发布前,须将地区生产总值发布内容报经国家统计局核算司审定。季后45日左右,国家统计局将在国家统计数据库中,统一对外发布季度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
当地区生产总值年度数据发生变化时,将对季度历史数据进行相应的修订,修订结果参照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常规数据发布方式对外发布。
七、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后的各省(区、市)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
第二部分 行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一、农林牧渔业
(一)核算范围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A门类的所有活动。
(二)资料来源
农村司:《农林牧渔业总产值》(M401表)
(三)核算方法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按门类核算。为核算三次产业增加值,还需核算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行业大类增加值。
1.现价增加值
(1)农林牧渔业现价增加值
农林牧渔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农林牧渔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农林牧渔业现价增加值
×(1+当期农林牧渔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农林牧渔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增长速度
×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增长速度取自《农林牧渔业总产值》(M401表)。
(2)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现价增加值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现价增加值×(1+当期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现价总产值增长速度×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现价总产值增长速度取自《农林牧渔业总产值》(M401表)。
2.不变价增加值
(1)农林牧渔业不变价增加值
农林牧渔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农林牧渔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农林牧渔业不变价增加值
×(1+当期农林牧渔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农林牧渔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农林牧渔业可比价总产值增长速度
×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农林牧渔业可比价总产值增长速度取自《农林牧渔业总产值》(M401表)。
(2)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不变价增加值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不变价增加值×(1+当期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可比价总产值增长速度×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可比价总产值增长速度取自《农林牧渔业总产值》(M401表)。
二、工业
(一)核算范围
工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B、C、D门类所有活动。
(二)资料来源
1.工业司: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资料
2.工业司: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资料
3.城市司:《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V412表)
(三)核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按门类核算,分为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个行业,先核算不变价增加值,再核算现价增加值。为核算三次产业增加值,还需核算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两个行业大类增加值。
1.不变价增加值
(1)采矿业不变价增加值
采矿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采矿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采矿业不变价增加值×(1+当期采矿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采矿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规模以上采矿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年度规模以上采矿业现价增加值÷年度采矿业现价增加值)]+[当期规模以下采矿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年度规模以下采矿业现价增加值÷年度采矿业现价增加值)]
当期规模以上采矿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取自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资料,规模以下采矿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利用规模以下工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替代,规模以下工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取自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资料。各地区年度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采矿业现价增加值占全部采矿业现价增加值的比重,由核算司根据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资料计算。
(2)制造业不变价增加值
制造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制造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制造业不变价增加值×(1+当期制造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制造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规模以上制造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年度规模以上制造业现价增加值÷年度制造业现价增加值)]+[当期规模以下制造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年度规模以下制造业现价增加值÷年度制造业现价增加值)]
当期规模以上制造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取自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资料,规模以下制造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利用规模以下工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替代,规模以下工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取自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资料。各地区年度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制造业现价增加值占全部制造业现价增加值的比重,由核算司根据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资料计算。
(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不变价增加值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不变价增加值×(1+当期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规模以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年度规模以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现价增加值÷年度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现价增加值)]+[当期规模以下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年度规模以下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现价增加值÷年度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现价增加值)]
当期规模以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取自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资料,规模以下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利用规模以下工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替代,规模以下工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取自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资料。各地区年度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现价增加值占全部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现价增加值的比重,由核算司根据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资料计算。
(4)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不变价增加值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不变价增加值利用年度各地区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不变价增加值占采矿业不变价增加值的比重计算,计算公式为:
当期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采矿业不变价增加值×年度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不变价增加值占采矿业不变价增加值比重
各地区年度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不变价增加值占采矿业不变价增加值的比重,由核算司根据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资料计算。
(5)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不变价增加值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不变价增加值利用年度各地区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不变价增加值占制造业不变价增加值的比重计算,计算公式为:
当期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制造业不变价增加值×年度金属制品、机械和
设备修理业不变价增加值占制造业不变价增加值
比重
各地区年度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不变价增加值占制造业不变价增加值的比重,由核算司根据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资料计算。
2.现价增加值
(1)采矿业现价增加值
采矿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采矿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采矿业现价增加值
×当期采矿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采矿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采矿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采矿业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
当期采矿业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取自《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V412表)。
(2)制造业现价增加值
制造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制造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制造业现价增加值
×当期制造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制造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制造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制造业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
当期制造业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取自《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V412表)。
(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现价增加值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现价增加值×当期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不变价
增加值发展速度×当期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
当期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取自《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V412表)。
(4)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现价增加值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现价增加值利用年度各地区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现价增加值占采矿业现价增加值的比重计算,计算公式为:
当期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现价增加值
=当期采矿业现价增加值×年度开采专业及辅助
性活动现价增加值占采矿业现价增加值比重
各地区年度开采专业及辅助活动现价增加值占采矿业现价增加值的比重,由核算司根据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资料计算。
(5)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现价增加值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现价增加值利用年度各地区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现价增加值占制造业现价增加值的比重计算,计算公式为:
当期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现价增加值
=当期制造业现价增加值×年度金属制品、机械和
设备修理业现价增加值占制造业现价增加值比重
各地区年度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现价增加值占制造业现价增加值的比重,由核算司根据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资料计算。
三、建筑业
(一)核算范围
建筑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E门类的所有活动。
(二)资料来源
投资司:《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401表)
(三)核算方法
建筑业增加值按门类核算,先核算现价增加值,再核算不变价增加值。
1.现价增加值
建筑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建筑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建筑业现价增加值
×(1+当期建筑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建筑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增长速度
×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增长速度取自《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401表)。
需要说明的是,建筑业年度增加值总量数据,是考虑了异地产业活动单位因素,按照在地原则核算的。建筑业季度核算的基数是根据建筑业年度数据确定的,反映了在地核算原则。相应的,在上年同期基数基础上,按照速度推算法核算的当期建筑业季度增加值数据,也反映了在地核算原则。
2.不变价增加值
建筑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计算公式为:
当期建筑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建筑业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建筑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建筑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建筑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全国建筑业缩减指数
当期全国建筑业缩减指数取自全国季度建筑业增加值核算资料。
四、批发和零售业
(一)核算范围
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F门类的所有活动。
(二)资料来源
1.贸经司:《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库存情况》(E204-1表)
2.贸经司: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下抽样调查资料
3.城市司:《商品零售价格指数》(V402表)
4.城市司:《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V412表)
(三)核算方法
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按大类核算,分为批发业、零售业两个行业,先核算现价增加值,再核算不变价增加值。
1.现价增加值
(1)批发业现价增加值
批发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批发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批发业现价增加值
×(1+当期批发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批发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批发业商品销售额现价增长速度
×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批发业商品销售额现价增长速度根据《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库存情况》(E204-1表)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下抽样调查资料计算。
(2)零售业现价增加值
零售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零售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零售业现价增加值
×(1+当期零售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零售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零售业商品销售额现价增长速度
×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零售业商品销售额现价增长速度根据《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库存情况》(E204-1表)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下抽样调查资料计算。
2.不变价增加值
(1)批发业不变价增加值
批发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批发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批发业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批发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批发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批发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当期工业生产者出
厂价格指数)÷2]
当期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分别取自《商品零售价格指数》(V402表)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V412表)。
(2)零售业不变价增加值
零售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零售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零售业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零售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零售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零售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当期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取自《商品零售价格指数》(V402表)。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核算范围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G门类的所有活动。
(二)资料来源
1.服务业司:《民航客货运输完成情况》(MH401表)
2.服务业司:《分地区铁路旅客周转量完成情况》(TJ402表)
3.服务业司:《分地区铁路货物运输完成情况》(TJ403表)
4.服务业司:《全社会分地区公路营业性旅客运输量》(JT402表)
5.服务业司:《全社会分地区公路营业性货物运输量》(JT403表)
6.服务业司:《全社会分地区水路营业性旅客运输量》(JT404表)
7.服务业司:《全社会分地区水路营业性货物运输量》(JT405表)
8.服务业司:《分地区邮政行业业务总量及收入完成情况》(YZ402表)
9.服务业司:《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F203表)
10.城市司:《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
(三)核算方法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按大类核算,分为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邮政业8个行业。其中,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邮政业先核算不变价增加值,再核算现价增加值;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先核算现价增加值,再核算不变价增加值。
1.铁路运输业
(1)铁路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
铁路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物量指数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铁路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铁路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
×(1+当期铁路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铁路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铁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速度
×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铁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速度根据《分地区铁路旅客周转量完成情况》(TJ402表)和《分地区铁路货物运输完成情况》(TJ403表)中的旅客周转量和货物周转量资料计算。
(2)铁路运输业现价增加值
铁路运输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铁路运输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铁路运输业现价增加值
×当期铁路运输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铁路运输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铁路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全国铁路运输业缩减指数
当期全国铁路运输业缩减指数取自全国季度铁路运输业增加值核算资料。
2.道路运输业
(1)道路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
道路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物量指数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道路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道路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
×(1+当期道路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道路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速度
×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速度根据《全社会分地区公路营业性旅客运输量》(JT402表)和《全社会分地区公路营业性货物运输量》(JT403表)中的旅客周转量和货物周转量资料计算。
(2)道路运输业现价增加值
道路运输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道路运输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道路运输业现价增加值
×当期道路运输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道路运输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道路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交通费价格指数
当期交通费价格指数取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
3.水上运输业
(1)水上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
水上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物量指数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水上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水上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
×(1+当期水上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水上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水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速度
×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水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速度根据《全社会分地区水路营业性旅客运输量》(JT404表)和《全社会分地区水路营业性货物运输量》(JT405表)中的旅客周转量和货物周转量资料计算。
(2)水上运输业现价增加值
水上运输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水上运输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水上运输业现价增加值
×当期水上运输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水上运输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水上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交通费价格指数
当期交通费价格指数取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
4.航空运输业
(1)航空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
航空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物量指数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航空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航空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
×(1+当期航空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航空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航空运输总周转量增长速度
×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航空运输总周转量增长速度根据《民航客货运输完成情况》(MH401表)中的旅客周转量和货运周转量资料计算,由于航空运输管理部门暂时无法提供分地区航空运输总周转量数据,各地区当期航空运输总周转量增长速度原则上统一采用全国增长速度。
(2)航空运输业现价增加值
航空运输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航空运输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航空运输业现价增加值
×当期航空运输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航空运输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航空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飞机票价格指数
当期飞机票价格指数取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
5.管道运输业
(1)管道运输业现价增加值
管道运输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管道运输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管道运输业现价增加值
×(1+当期管道运输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管道运输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管道运输业营业收入增长速度
×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管道运输业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取自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F203表),由于在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调查中管道运输业样本企业较少,分地区数据的代表性不足,各地区当期管道运输业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原则上统一采用全国增长速度。
鉴于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指标时效性难以满足季度核算需要,在管道运输业季度核算中,管道运输业营业收入增长速度采用错月数据,即各季度核算分别利用1-2月、1-5月、1-8月和1-11月数据。以下使用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进行增加值核算的行业,按照同样方法处理。
(2)管道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
管道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管道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管道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管道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管道运输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管道运输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全国管道运输业缩减指数
当期全国管道运输业缩减指数取自全国季度管道运输业增加值核算资料。
6.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现价增加值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现价增加值
×(1+当期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营业收入增长速度
×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取自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F203表)。
(2)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变价增加值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变价增加值×当期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变价增加值
发展速度
当期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当期交通费价格指数
当期交通费价格指数取自城市司《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
7.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装卸搬运和仓储业现价增加值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装卸搬运和仓储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装卸搬运和仓储业现价增加值×(1+当期装卸搬运和仓储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装卸搬运和仓储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装卸搬运和仓储业营业收入增长速度
×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装卸搬运和仓储业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取自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F203表)。
(2)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不变价增加值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装卸搬运和仓储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交通费价格指数
当期交通费价格指数取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
8.邮政业
(1)邮政业不变价增加值
邮政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物量指数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邮政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邮政业不变价增加值
×(1+当期邮政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邮政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邮政行业业务总量增长速度
×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邮政行业业务总量增长速度取自《分地区邮政行业业务总量及收入完成情况》(YZ402表)。鉴于邮政行业业务总量指标时效性难以满足季度核算需要,在邮政业季度核算中,邮政行业业务总量指标采用错月数据,即各季度核算分别利用1-2月、1-5月、1-8月和1-11月数据。
(2)邮政业现价增加值
邮政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邮政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邮政业现价增加值
×当期邮政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邮政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邮政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邮递服务价格指数
当期邮递服务价格指数取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
在计算各种运输方式总周转量时,需要把客运周转量转换成货运周转量,客运货运转换比例分别是:铁路1︰1,公路10︰1,水运2︰1,航空13.7︰1。各种运输方式总周转量的计算公式为:
铁路运输总周转量=铁路货运周转量+铁路旅客周转量
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公路货运周转量
+(公路旅客周转量÷10)
水路运输总周转量=水路货运周转量
+(水路旅客周转量÷2)
航空运输总周转量=航空货运周转量
+(民航旅客周转量÷13.7)
鉴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四季度统计数据时间滞后,1-4季度交通运输总周转量增长速度根据1-11月资料计算。
六、住宿和餐饮业
(一)核算范围
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H门类的所有活动。
(二)资料来源
1.贸经司:《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表)
2.贸经司: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下抽样调查资料
3.城市司:《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
(三)核算方法
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按大类核算,分为住宿业、餐饮业两个行业,先核算现价增加值,再核算不变价增加值。
1.现价增加值
(1)住宿业现价增加值
住宿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住宿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住宿业现价增加值
×(1+当期住宿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住宿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住宿业营业额现价增长速度
×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住宿业营业额现价增长速度根据《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表)及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下抽样调查资料计算。
(2)餐饮业现价增加值
餐饮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餐饮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餐饮业现价增加值
×(1+当期餐饮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餐饮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餐饮业营业额现价增长速度
×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餐饮业营业额现价增长速度根据《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表)及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下抽样调查资料计算。
2.不变价增加值
(1)住宿业不变价增加值
住宿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计算公式为:
当期住宿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住宿业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住宿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住宿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住宿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旅馆住宿价格指数
当期旅馆住宿价格指数取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
(2)餐饮业不变价增加值
餐饮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计算公式为:
当期餐饮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餐饮业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餐饮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餐饮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餐饮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在外餐饮价格指数
当期在外餐饮价格指数取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
七、金融业
(一)核算范围
金融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J门类的所有活动。
(二)资料来源
1.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分地区情况表》
2.上交所、深交所:分地区证券交易额资料
3.银保监会:分地区保费收入资料
(三)核算方法
金融业增加值按大类核算,分为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4个行业,先核算现价增加值,再核算不变价增加值。
1.现价增加值
(1)货币金融服务现价增加值
货币金融服务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货币金融服务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货币金融服务现价增加值
×(1+当期货币金融服务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货币金融服务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长速度
×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长速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分地区情况表》中的存款余额增长速度和贷款余额增长速度加权平均进行计算,权重分别采用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占存贷款余额的比重。
(2)当期资本市场服务现价增加值
资本市场服务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资本市场服务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资本市场服务现价增加值
×(1+当期资本市场服务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资本市场服务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证券交易额增长速度×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证券交易额增长速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额资料进行计算。如在某些地区期货交易在资本市场服务中占比较大,可参考期货交易额数据对证券交易额做适当补充。
(3)当期保险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保险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保险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保险业现价增加值
×(1+当期保险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保险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保费收入增长速度×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保费收入增长速度根据银保监会分地区保费收入资料进行计算。
(4)当期其他金融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其他金融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其他金融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其他金融业现价增加值
×(1+当期其他金融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其他金融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长速度×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长速度取自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分地区情况表》。需要说明的是,人民币贷款余额的统计范围不仅包括银行等传统的存贷款金融机构,也涵盖了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贷款公司等近年来新兴的非存贷款金融机构,尚未涵盖的新兴金融活动主要包括小额贷款和消费金融两类。如在某些地区小额贷款和消费金融贷款余额占本地区人民币贷款的比例较高,可参考小额贷款和消费金融贷款数据对人民币贷款余额做适当补充。
鉴于中国人民银行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上交所和深交所证券交易额、银保监会保费收入时效性不能完全满足季度核算的需要,在金融业增加值季度核算中,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长速度、证券交易额增长速度和保费收入增长速度利用错月资料计算,即各季度核算分别利用2月末、5月末、8月末和11月末人民币存贷款余额,以及1-2月、1-5月、1-8月和1-11月证券交易额和保费收入统计数据。
2.不变价增加值
(1)货币金融服务不变价增加值
货币金融服务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货币金融服务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货币金融服务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货币金融服务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货币金融服务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货币金融服务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全国货币金融服务缩减指数
当期全国货币金融服务缩减指数取自全国季度货币金融服务增加值核算资料。
(2)资本市场服务不变价增加值
资本市场服务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资本市场服务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资本市场服务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资本市场服务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资本市场服务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资本市场服务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全国资本市场服务缩减指数
当期全国资本市场服务缩减指数取自全国季度资本市场服务增加值核算资料。
(3)保险业不变价增加值
保险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保险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保险业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保险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保险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保险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全国保险业缩减指数
当期全国保险业缩减指数取自全国季度保险业增加值核算资料。
(4)其他金融业不变价增加值
其他金融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其他金融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其他金融业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其他金融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其他金融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其他金融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全国其他金融业缩减指数
当期全国其他金融业缩减指数取自全国季度其他金融业增加值核算资料。
八、房地产业
(一)核算范围
房地产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K门类所有活动。
(二)资料来源
1.投资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1表)
2.人口司:《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和I202-2表)
(三)核算方法
房地产业增加值分为两部分进行核算:一是除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以外的房地产业,称为房地产业(K门类),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活动;二是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房地产业先核算不变价增加值,再核算现价增加值。
1.不变价增加值
(1)房地产业(K门类)不变价增加值
房地产业(K门类)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物量指数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房地产业(K门类)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房地产业(K门类)不变价增加值
×(1+当期房地产业(K门类)不变价增加值
增长速度)
当期房地产业(K门类)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速度×年度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不变价增加值占房地产业(K门类)不变价增加值比重+当期房地产业工资总额不变价增长速度×(1-年度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不变价增加值占房地产业(K门类)不变价增加值比重]×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房地产业工资总额不变价增长速度
=[(1+当期房地产业工资总额现价增长速度)÷当期全国房地产业缩减指数-1]×100%
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速度取自《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1表),房地产业工资总额增长速度根据《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和I202-2表)计算。各地区年度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不变价增加值占房地产业(K门类)不变价增加值的比重,由核算司根据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资料进行计算。当期全国房地产业缩减指数取自全国季度房地产业增加值核算资料。
鉴于第四季度《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免报,在核算1-4季度房地产业不变价增加值时,当期工资总额增长速度根据1-3季度统计资料计算。以下利用工资总额增长速度进行增加值核算的行业,按照同样方法处理。
(2)居民自有住房不变价增加值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物量指数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不变价增加值
×(1+当期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采用全国季度GDP核算中的固定速度(5%)核算。
2.现价增加值
(1)房地产业(K门类)现价增加值
房地产业(K门类)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房地产业(K门类)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房地产业(K门类)现价增加值
×当期房地产业(K门类)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房地产业(K门类)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房地产业(K门类)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全国房地产业缩减指数
(2)居民自有住房服务现价增加值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居民自有住房服务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居民自有住房服务现价增加值
×当期居民自有住房服务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居民自有住房服务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全国房地产业缩减指数
九、其他服务业
(一)核算范围
其他服务业增加值按门类核算,分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个行业。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个行业可汇总成为营利性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个行业可汇总成为非营利性服务业。其他服务业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先核算不变价增加值,再核算现价增加值,其他行业先核算现价增加值,再核算不变价增加值。
(二)资料来源
1.服务业司:《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F203表)
2.服务业司:《分地区电信业务总量及收入完成情况》(GX402表)
3.人口司:《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和I202-2表)
4.城市司:《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
(三)核算方法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物量指数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不变价增加值×(1+当期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电信业务总量增长速度×年度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比重+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不变价增长速度×(1-年度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比重)]×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不变价增长速度
=[(1+当期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现价增长速度)÷当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1]×100%
当期电信业务总量增长速度取自《分地区电信业务总量及收入完成情况》(GX402表),当期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现价增长速度取自《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F203表)。当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取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各地区年度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的比重,由核算司根据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资料计算。
由于电信业务总量指标的时效性不能完全满足季度核算的需要,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核算中,电信业务总量采用错月数据,即各季度核算分别采用1-2月、1-5月、1-8月和1-11月数据。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现价增加值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现价
增加值×当期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当期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缩减指数
当期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缩减指数
=当期通讯服务价格指数×年度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比重+当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1-年度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比重)
当期通讯服务价格指数和服务项目价格指数取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
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现价增加值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现价增加值×(1+当期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现价增长速度
×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现价增长速度取自《规模以上服务业财务状况》(F203表)。
(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当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取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
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现价增加值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现价增加值
×(1+当期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现价增加值
增长速度)
当期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现价增长速度+当期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工资总额现价增长速度)÷2]×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现价增长速度取自《规模以上服务业财务状况》(F203表)。当期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工资总额现价增长速度取自《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和I202-2表)。
(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现价增加值发展
速度÷当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当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取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
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现价增加值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现价增加
值×(1+当期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现价增长速度×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现价增长速度取自《规模以上服务业财务状况》(F203表)。
(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不变价
增加值×当期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不
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现价增加值
发展速度÷当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当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取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
5.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现价增加值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现价增加值
×(1+当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现价增长速度+当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工资总额现价增长速度)÷2]×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现价增长速度取自《规模以上服务业财务状况》(F203表)。当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工资总额现价增长速度取自《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和I202-2表)
(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不变价增加值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当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取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
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现价增加值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现价
增加值×(1+当期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
现价增长速度×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现价增长速度取自《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和I202-2表)。
(2)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不变价增加值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不变价
增加值×当期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现价增加值
发展速度÷当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当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取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
7.教育
(1)教育现价增加值
教育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教育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教育现价增加值
×(1+当期教育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教育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教育工资总额现价增长速度
×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教育工资总额现价增长速度取自《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和I202-2表)。
(2)教育不变价增加值
教育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教育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教育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教育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教育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教育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当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取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
8.卫生和社会工作
(1)卫生和社会工作现价增加值
卫生和社会工作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卫生和社会工作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卫生和社会工作现价增加值
×(1+当期卫生和社会工作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卫生和社会工作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卫生和社会工作工资总额现价增长速度×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卫生和社会工作工资总额现价增长速度取自《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和I202-2表)。
(2)卫生和社会工作不变价增加值
卫生和社会工作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卫生和社会工作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卫生和社会工作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卫生和社会工作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卫生和社会工作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卫生和社会工作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当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取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
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现价增加值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现价增加值核算采用速度推算法,计算公式为: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现价
增加值×(1+当期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工资总额
现价增长速度×统一换算系数
当期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工资总额现价增长速度取自《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和I202-2表)。
(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不变价增加值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不变价增加值×当期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当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当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取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401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