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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j-2024-00014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8-2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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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发布施行!一文读懂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加强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促进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细则》主要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修订:

一、调整许可范围

将可食用动物肠衣纳入肉制品生产许可发证范围;修订后许可范围包括热加工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腌腊肉制品和可食用动物肠衣。

二、加强生产场所管理

明确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合理设置相应的生产场所;提出生产车间整体布局要求,强调了与污水污物处理设施、易产生粉尘场所等生产辅助区域的位置关系,避免交叉污染;明确肉制品生产作业区划分要求以及人员通道、物料运输通道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三、加强设备设施管理

要求企业合理配备性能和精度能够满足生产要求的设备设施;明确供(排)水设施、排风设施、仓储设施以及生产车间或冷库的温/湿度监测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细化生产作业区内更衣室、卫生间、淋浴室以及手部清洗、消毒、干手设备的设置要求。

四、加强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管理

要求企业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防止交叉污染;企业应通过危害分析方法明确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制定产品配方、工艺规程等工艺文件,并设立相应的控制措施;采用分切方式生产肉制品的,要求企业在制度中明确待分切肉制品管理、标签标识、工艺控制和卫生控制等要求。明确生产过程中解冻、腌制、热加工、发酵、冷却、盐渍肠衣上盐以及内包装材料脱包后消毒等工序的控制要求。

五、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

企业应明确产品在GB 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的最小分类号。

六、加强人员管理

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符合《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七、加强食品安全防护

企业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防护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因故意污染、蓄意破坏等人为因素造成食品受到生物、化学、物理方面的风险。

八、优化检验检测要求

明确企业可以使用快速检测方法开展原料、半成品、成品检验,定期与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开展比对或验证,保证检测结果准确。企业可以综合考虑产品特性、工艺特点、生产过程控制等因素确定检验项目、检验频次、检验方法等,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设施。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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