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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j-2021-00387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12-30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权责清单
关键词:

根据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茧丝、毛绒、麻类纤维经营活动场所及经营者的检查

权力事项名称

根据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茧丝、毛绒、麻类纤维经营活动场所及经营者的检查

权力类别

其他职权

实施依据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条纤维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茧丝质量监督检查,以及根据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涉嫌从事违反本办法的茧丝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与茧丝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调查、了解涉嫌从事违反本办法的经营活动的有关情况;
  (三)查阅、复制与茧丝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单据、帐簿以及其他资料;
  (四)对涉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其他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茧丝以及直接用于生产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茧丝的设备、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责任事项

1.检查阶段: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应有2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参与;按规定当场向被检查人出示执法证件和监督检查工作通知文件,说明检查内容;监督检查中,要根据违法嫌疑证据或举报,对涉嫌市场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进行询问制作笔录、需要抽样按规定抽样;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2.处置决定阶段:进行检查登记;将检查结果进行报告;需要立案处理的立案并将检查材料移交,不需要立案的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3.督促整改阶段: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制作整改通知;定期对整改问题进行复查。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实施主体

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实施对象

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

法定时限

90日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997-4620211

投诉电话

0997-461183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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