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j-2021-00376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12-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权责清单 | |
关键词: |
受理对认证活动的申诉和投诉,组织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权力事项名称 | 受理对认证活动的申诉和投诉,组织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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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别 | 其他职权 | ||
实施依据 | 《认证违法行为处罚暂行规定》第二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组织查处认证违法行为。各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地区的认证行政处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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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立案责任: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的违法行为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 ||
实施主体 | 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承办机构 | 标准化科(认证认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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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 全社会 |
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 | 无 |
法定时限 | 90日 | 承诺时限 | 无 |
咨询电话 | 0997-4620998 | 投诉电话 | 0997-4611836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