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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j-2020-00025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5-19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权责清单
关键词:

计量授权

权力事项名称

计量授权

 

权力类别

其他职权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一)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二)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三)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四)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办理使用登记。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使用登记的后续监管。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实施主体

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

实施对象

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

法定时限

2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97-4620997

投诉电话

0997-461183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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