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024-2024-00005 | 发布机构: | 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县域商业建设体系 | |
关键词: |
关于做好2024年师市县域商业建设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团镇、阿拉尔市邮政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补助资金引导作用,深入推进师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现就做好2024年项目遴选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内容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补助资金主要引导支持以下方向和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集聚的团镇为重点,支持新建、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团场,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团场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师团连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师市和团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师级物流配送中心和团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团场连队的辐射能力。整合师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师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职工群众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团场连队商品投放力度。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集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为一体的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师团连电商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各团镇要按照上述方向和内容,结合实际择优遴选申报项目。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单个项目最高支持比例不得超过支持年度内新增有效投资额(即在支持年度内符合支持方向且能够在验收时提供齐全佐证材料的投资额)的50%,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三、项目遴选和申报
(一)项目承办单位。师市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承办单位必须是法人企业(单位)。承办单位需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民事、经济纠纷记录,无重大经营警告警示信息等,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等责任事故。
(二)项目实施时限。2024年师市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在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且完成验收。项目申报时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确定为优先支持项目,但2023年1月1日前已完成建设的内容不计入本年度支持范围。
(三)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不得为具有商业地产开发性质的项目,项目实施企业不得为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类企业。
2.财政资金支持建设内容不得包括土建、租金、地面硬化、门楼绿化、市场整体亮化、外墙粉刷、道路、管网、项目其他费用等费用。财政资金支持建设内容包括内部装饰装修、门头统一、室内温控等;场地设施符合防淹排水等;电子收款机(POS机)、电脑、打印机、陈列、打包、食品加工、运输车辆、搬运等设施设备购置;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或升级改造等;冷库、冷藏、休闲娱乐设施、临时停车位等设施、设备购置和改造。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其他类财政资金支持,各团镇若申报功能相似的项目时,需注意项目服务半径。
3.开展项目评审。师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保申报项目真实有效,符合要求。
四、报送相关资料
请各单位梳理本辖区符合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本次申报项目的单位提供资料如下:
1.2024年师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
2.2024年师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见附件2);
3.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简介资料(包括图片);
4.项目立项申请的有关文件或项目申报书(含批复文件);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
6.用地预审、环境批复文件(如有) ;
7.开工报告(如有)。
(改造型项目需提交上述1-3材料及项目实施方案)
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27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报师市商务局。(附件1、2需将盖章扫描件一并报送)。逾期未报送的,视同放弃本年度项目申报。
附件:1.2024年师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推荐表
2.2024年师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
师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闫昕 18434431997
邮箱:18254589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