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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024-2023-00022 发布机构: 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3-03-22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县域商业建设体系
关键词:

第一师阿拉尔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市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师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团连消费提质扩容,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师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县域商业概况

师市概况

第一师阿拉尔市地处南疆之心、塔河之源、沙漠之门,位于阿克苏河、和田河和叶尔羌河三河流域的冲击平原上,是塔里木河起源地、三五九旅传承地,总面积6923.4平方公里,下辖16个团镇、乡。2022年辖区总人口46.1万人,实现生产总值380.91亿元、约占南疆兵团的46.1%,是南疆兵团综合实力最强、人口体量最大、基础条件最好的师市。

(二)县域商业摸底情况

师市商贸流通、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全面发展,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2亿元,同比增长1.2%师市拥有各类商业网点13余个其中批发类市场主体2104个,零售类市场主体7084个,与2020年相比增长21.74%;餐饮类市场主体3017个,住宿类市场主体136个,与2021年相比增长14.6%。限额以上商业主体104个,其中批发零售主体142个、住宿餐饮主体53个。快递物流网点128个,村级便民商店725个,覆盖率100%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和年度分解任务

十四五时期,实施师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立完善域统筹阿拉尔为中心、团镇为重点、连队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到2025年,在阿拉尔市和团镇基本实现域内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师市团镇有商贸中心、连队通快递,连队网商(店)覆盖率达到100%

2022年,建设改造师市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其中基本型1个)改造团镇快递物流站点6镇商贸中心4个(其中基本型4个)。

2023年,建设改造师市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其中基本型1个);镇商贸中心4个(其中基本型4个);村级便民店375个(其中基本型60个,增强型184个,提升型131个)。

2024年,建设改造师市级物流配送中心2个(其中增强型1个);镇商贸中心8个(其中基本型3个,增强型4个,提升型1个);村级便民店401个(其中基本型76个,增强型122个,提升型103个)。

2025年,建设改造镇商贸中心10个(其中基本型4个,增强型4个,提升型2个);村级便民店240个(其中基本型50个,增强型95个,提升型95个)。

(二)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和标准

对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按照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有关要求和标准,综合各团镇县域商业发展现状和“十四五”目标类型进行确定:

1.现状类型:基本型有1团、2团、3团、4团、5团、6团、7团、8团、9团、10团、11团、12团、13团、14团、16;无增强型;无提升型。

2.2022年目标类型:12团、14团、16团达到增强型;

2023年目标类型:5团、8团、9团达到增强型;

2024年目标类型:1团、2团、3团达到增强型;

2025年目标类型:6团、7团、10团、11团、13团达到增强型,4团、托喀依乡达到基本型。

(三)“十四五”目标类型标准

1.增强型:1个增强型师市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具备条件的增强型商贸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增强型连队商业网点在有条件的连队覆盖率达到100%1个增强型物流中心;基本实现团镇有末端快递物流网点、连队有服务;物流资源整合35%以上;具备条件的连队农村电商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建设或改造团镇集贸/农贸市场数量年均1个;培育龙头商贸流通企业数量年均1个;师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5%以上。

2.提升型:1个提升型师市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具备条件的提升型商贸中心覆盖率达到100%;提升型连队商业网点在有条件的连队覆盖率达到100%1个提升型物流中心;基本实现团镇有末端快递物流网点、连队有服务;物流资源整合40%以上;具备条件的连队农村电商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建设或改造团镇集贸/农贸市场数量年均1个;培育龙头商贸流通企业数量年均1个;师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8%以上。

三、重点工作

健全农村流通网络

1.完善师市商业设施。阿拉尔市作为统筹农村商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市区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推动师团连商业联动。改造提升阿拉尔市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鼓励城大型流通企业拓展团镇市场,共建共享仓储等设备设施,示范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师市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团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团镇商贸中心。鼓励企业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各团镇建设改造商贸中心、集聚菜市场、连锁超市、商业特色街、品牌专卖店等商业设施,改善团镇消费环境,推动购物、餐饮、住宿、娱乐、康养、休闲、金融等业态整合,引导团镇商贸中心向周边连队、地方村拓展服务,立足满足职工消费升级需求。(师市商务局、住建局、乡村振兴局,各团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依托现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积极发展连队综合服务社,建设邮乐购店,带动夫妻店等传统网点改造升级硬件设施,扩大经营业务范围,积极拓展信息咨询、电商物流、文体娱乐、技术培训、金融代办等综合服务。深入实施快递进连三年行动计划,利用社会资源推动连队末端快递综合服务站建设。引导邮政企业建设连队邮政综合服务站点平台,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行业服务能力,丰富连队店快递收发、农产品经纪等服务,满足职工便利消费、就近销售需求。支持团镇加油站升级改造,完善经营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师市商务局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管局、邮政阿拉尔分公司,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4.培育一批商业骨干企业。制定出台奖励政策,鼓励政府及社会投资项目在师市辖区内采购、建设、生产各项物资及产品,促进区域内经济良性发展。依托邮政、供销、电商、农产品市场、综合商超等流通主体,发挥企业在保障消费品和农资市场供给、带动农村市场发展、引领业态创新、扶持个体商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其通过组织创新、资源整合做强做大,推动产品创新数字化、运营管理智能化、为农服务精准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直供直销、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师团连商业网络连锁化,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师市商务局、工信局、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管局、邮政阿拉尔分公司,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加强商业流通领域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发挥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在产业赋能、资源对接、品牌培育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强化电商人才培训,举办线上线下电商商务培训班,以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直播带货相关知识为主要培训内容支持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阿拉尔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电子商务、直播电商市场营销等专业,优化课程设计,强化动手实践能力提升对大学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师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丰富农村消费市场

6.优化农村市场消费品供给。鼓励农村商业企业、零售网点与品牌生产厂商合作,加大耐用消费品投放,加强售后维修网点建设。加强大数据分析,引导和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增加适合农村市场的优质商品和服务。(师市发改委、商务局、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各镇等负责)

7.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快建立完善师团连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依托镇商贸中心、农贸市场等场所,提供餐饮、亲子、洗浴、教育、健身等服务。利用连队十小店铺、村级商店等场所,提供理发、维修、废旧物资回收、收发快递等便民服务。支持邮政在镇商贸中心开设快递收投服务点。鼓励居民生活服务业企业布局县域商业,延伸服务网络,扩大有效供给,提升服务品质,缩小城乡居民服务消费差距。(师市商务局、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管局、邮政阿拉尔分公司,各镇等负责)

8.增强农资服务能力。引导服务组织面向小农户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指导服务,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支持供销巩固基层农产品农资供应、农资配送、农产品收购等传统业务,加快推广土地托管服务,扩大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规模为农户提供更加满意的农资服务。(师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管局,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

9.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稳步推进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实现全年农产品安全事件零发生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品一标认证,逐步实现农业标准化、规模化以及农产品绿色化、无害化,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和兵团下达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管局,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产品创新升级和提质增效。粮油产品重点发展主食加工业,积极开发副产品综合利用。果蔬重点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加工,提高储藏、保鲜和包装处理能力。畜禽产品重点发展肉、奶制品加工,提高工厂化屠宰集中度。提升农产品加工园区集聚功能,建设一批效益好、竞争力强、地域特色鲜明、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的高标准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品牌竞争力强、节能环保的优势产业项目。积极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发展特色加工业和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全力提升师市优质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依托棉花、红枣等主流产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牌农产品。组织域内农事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交流活动,开展团队营销,突出地域品牌,赋能品牌价值,促进产销对接,拓宽产品流通渠道。支持农副产品等通过第三方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等方式,推进全网营销。(师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

12.加快发展产地市场体系。加快发展产地市场体系。支持大型特色农产品团镇开展产地市场建设,提升价格形成、信息服务、物流集散、品牌培育、科技交流、会展贸易等主要功能。加快推进田头市场建设,支持邮政打造中国邮政农品基地,组织棉花、红枣等优势农产品自办或参加全国、区域性产销对接活动,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师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以农产品主产区、重要集散地和主销区为基础,提升产地初加工、批发和零售等环节功能,促进流通节点有效衔接,完善跨区域产销链条。综合考虑节点功能、地理位置、产销规模等因素,积极培育申报全农产品骨干批发市场和骨干流通企业,带动农产品生产、运输、仓储、流通、消费等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设施共用共享。(师市商务局、发展委、农业农村局邮政阿拉尔分公司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及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补齐冷链物流建设短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规模适度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逐步提升农产品贮藏保鲜和商品化处理能力。加强设施改造提升,促进冷链物流与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深度融合、集群式发展。进一步加快全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进度,搭建起城乡冷链物流骨干网框架,促进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支持引导生鲜电商、邮政、快递企业因地制宜建设前置仓、分拨仓,配置冷藏和低温配送设备。(师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邮政阿拉尔分公司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创新流通业态和模式

15.支持大型企业开展供应链赋能。鼓励大型电商、邮政、快递和商贸流通企业以市区、团镇为重点,延伸供应链,推广应用新型交易模式,为中小企业、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库存管理、店面设计等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鼓励重点商贸物流企业打造为批发市场提供的统仓共配模式、商业连锁企业的共同配送模式、区域物流中心集中配送模式、中央大厨房团餐配送模式、公交物流专线带货模式等配送模式。(师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强化师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为电商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运营公司等主体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实施数商兴农,构建师团连三级数字乡村综合平台,完善乡村基础数据标准,建立农业农村相关基础情况数据库,实现乡村基础数据基本覆盖。积极开展农产品电商对接活动,推动电商平台与农产品企业在产销对接、品牌创建推介等方面深入合作,逐步扩大农产品电商销售规模。全面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现主要团镇全覆盖,培育一批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培育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项目。加强部门协同、资源整合,鼓励连队电商服务站点、益农信息社、连队邮站、供销社等多站合一、服务共享。(师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发展师团连物流共同配送。引导区域商贸物流配送中心、互联网+第四方物流集配中心、团镇快递分拣中心,按照县级物流园区标准规范建设,集中打造标准化物流配送中心,逐步整合区域内各类商品代理商、供应商、经销商货源,利用区域物流中心及团连服务网点,城乡配送车辆,实现统仓共配;实施快递进连工程,支持供销、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将各品牌快递寄递件进行统一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加强对农村快递物流服务定价的指导监管。支持邮政、供销社利用连队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连队公共服务网点。对从事连队物流标准化配送车辆进城通行便利予以支持。(师市商务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邮政阿拉尔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作安排

一)项目安排

商务局具体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编制项目申报指南,明确支持事项、支持方式、支持标准、申报主体、申报流程、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清单、经办部门和咨询服务方式等内容,按规定流程对外发布。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师市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向商务局提交申请。商务局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以及申报单位的资质、能力、信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可根据实际考虑引入第三方机构),经党组集体研究并商师市有关部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年度拟支持项目,在统筹当年资金预算的基础上提出项目资金安排方案,明确项目实施内容、建设时间、绩效指标等,并将项目清单按程序报兵团三部门备案后,及时下达项目计划。年度已备案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调整的,须经党组研究决定并公示,同时报兵团三部门备案后方可落实调整。师市城区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连队便民商店不列入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二)资金安排

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对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的实施主体,给予经认定后不超过实际投入金额固定比例的补助,实际投入金额以第三方机构审核认定为准。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情况确实特殊的,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研究确定支持标准。明确单个项目可获支持金额上限并进行公布。

(三)评价验收

商务局要开展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并及时将绩效评估结果报送兵团三部门。乡村振兴局要将县域商业建设纳入年度乡村振兴绩效考评内容,定期对建设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以及委托第三方开展考核和监督,并实行问题通报和曝光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国有企业承担的公益性流通网络建设任务,可以在业绩考核中予以支持。绩效评价未通过的项目将由财政局收回并追究有关责任。

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及时备齐项目验收所需各项材料和项目审计报告等,提出验收申请。商务局牵头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也可委托第三方中介评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验收工作要围绕工作目标、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标准和要求等,科学规范实施,客观公正进行验收并给予明确的结论性意见。验收合格项目和补助资金金额在师市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项目应尽快按流程拨付相关补助资金。师市项目全部验收合格且拨付资金后,商务局会同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将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兵团三部门备案,并接受兵团三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复验。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农村市场执法监督。在农村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农村市场环境。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责任和质量承诺制度。加大与职工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突出对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等重要指标的检验,严格依法做好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工作。

(二)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和抽查。以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大米、饮用水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大宗消费食品为重点,强化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使假、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相关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日常宣传力度,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点时段开展宣传工作,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三)强化指导考核。将师市县域商业建设主要目标纳入乡村振兴年度考核体系,加大指导和考核力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量化考核结果,做到奖优罚劣。依托师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各团镇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地商业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按年度分解细化任务安排,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

(四)加强财政金融保障。统筹用好中央、兵团服务业发展资金、援疆资金、债券资金和社会性投资等资金或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商业领域项目建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师市县域商业设施、农产品产地流通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投入保障范围,加大支持力度。

(五)完善协调机制。师市商务局牵头建立师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协调指导。各团(镇)及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抓好贯彻落实,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附件:第一师阿拉尔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第一师阿拉尔市商务局

                                 2023322


第一师阿拉尔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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