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024-2023-00037 | 发布机构: | 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8-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政策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汽车销售品牌落户第一师阿拉尔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团场(镇),师市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一师阿拉尔市2023年下半年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师市党办发〔2023〕29号)文件精神,商务局制定《汽车销售品牌企业落户第一师阿拉尔市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加强宣传。
师市商务局
2023年8月25日
汽车销售品牌企业落户第一师阿拉尔市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兵团向南发展战略,做实南疆兵团中心城市,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引导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引进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和1200平方米以上建设规模的汽车销售4S店和“汽车超市”的品牌企业2个。
二、汽车销售4S店和“汽车超市”建设标准
建设规模1200平方米以上。主要配套设施包括:一站式服务大厅、信息咨询中心、客户接待中心、维修保养中心、VIP休息室、会议室、VIP停车区、智能化管理系统等。打造一个现代化的汽车购物场所,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和购物体验。
三、政策举措
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鼓励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投入产出高、质量效益好的汽车销售4S店和“汽车超市”的品牌企业落户师市,并一次性补助50万元。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由落地汽车销售品牌企业作为补贴资金申报主体,向师市商务局备案并提供营业执照、项目建设基本情况相关资料(项目备案证明、用地预审等项目前期资料、开工报告、完工报告、项目招投标资料)、所有合同书、项目资金支付记账凭证及后附原始凭证、发票,若是租赁用地,则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发票。
(二)审核方式
申报主体按规定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师市商务局负责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及资质,并对落地企业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三)资金拨付
申请材料经师市商务局审核验收完成后,师市财政局按程序将补贴资金下达至师市商务局,由师市商务局将补贴资金支付至落地汽车销售品牌企业银行账户。
五、资金保障
拟安排财政资金100万元。落户第一师阿拉尔市的汽车销售品牌企业奖励金从《第一师阿拉尔市2023年下半年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试行)》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