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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024-2023-00040 发布机构: 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3-08-07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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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兵师党委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相关精神进一步落实好新发展理念,出台更加科学有效的优惠政策扶持师市产业发展,更好地鼓励、支持投资者到第一师阿拉尔市投资兴业,师市商务局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实际,制定了《第一师阿拉尔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优惠政策)。

、主要内容

优惠政策共四章二十条,分别由总则、产业导向、招商优惠政策、附则组成

第一章,总则,3条。围绕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兵团向南发展战略,根据国家、自治区、兵团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明确了享受政策的范围。

第二章,产业导向,1条,六大类。师市重点奖励和鼓励发展纺织服装、能源化工、农副产品加工、战略性新产业、装备制造类等产业,鼓励产业向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农业科技园区聚集。

第三章,招商优惠政策,13条。分别从税收、基础设施建设、厂房租用和建设、设备、农业类企业、用工补贴以商招商、要素配套、创新创业现代服务业、配套服务13个方面明确了奖励政策及兑现细则

第四章,附则,8条。对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支持;明确项目投资强度经开区内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团镇(乡)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

二、有关问题的说明

经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经开区提出对落户师市投资的纺织服装生产和电子装配、鞋业、玩具、假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用电,由师市电力公司执行综合到户价0.38/千瓦时的特殊电价政策。对落户师市投资的织布和染整、服装、家纺等终端产业项目,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前3年内生产用电享受0.28/千瓦时优惠电价,3年后执行自治区纺织产业电价,师市商务局经征询电力公司意见建议未予以采纳。


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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