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024-2022-00017 | 发布机构: | 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解读 | |
关键词: |
对《第一师阿拉尔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暂行)》的解读
在推进电商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中,多数电商经营企业和团镇反映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需要政府出台政策支持,商务局综合考虑后,起草了《第一师阿拉尔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暂行)》,征求各单位意见完善后,经师市同意后,印发执行。
本办法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是支持企业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二是支持新注册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电子商务;三是支持电商带头人;四是支持电商协会发展。重点突出利用政策资金杠杆,促进师市电子商务产业做大做强,鼓励电商创业人员注册企业,扩大电商企业规模,发挥电商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团镇、连队经济发展,发挥协会的纽带作用,服务师市电商产业。
相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本办法的适用对象。第一师阿拉尔市辖区内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包括注册独立法人的电子商务经营企业、电子商务个体经营户(不含合作社)。考虑到合作社不能升为限额以上主体,对师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经济贡献较小,且合作社纳税额普遍偏低,故未纳入适用对象范围。
二、网络销售产品范围。考虑到本办法主要是促进师市电商产业发展,故本办法对所销售的产品未仅限于师市自产品。只要是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师市辖区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在第三方网络平台上的销售均适用本办法。
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促进电子商务 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暂行)》 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