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022-2021-00004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1-01-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解读 | |
关键词: |
关于《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为适应当前水利建设新形势,落实好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规范设计变更管理,近日,水利部对现行《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93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出台了《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水规计〔2020〕283号)。
《办法》分为六章二十五条,明确了适用范围,水利工程新建、改(扩)建、加固等大中型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小型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可以参照执行。对水利工程设计变更进行了定义和分类,依据性质和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明确了设计变更文件编制要求以及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与实施。《办法》还强调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分工,负责对其有管辖权的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的监督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