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sfj-2021-00301 | 发布机构: | |
| 生成日期: | 2021-11-2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
| 关键词: | |||
调解促和谐 用爱暖人心
一团司法所19连调委会近期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务纠纷,帮助民工要回了被拖欠的工资,得到了民工们的好评。
11月6日下午6点,杜某怒气冲冲地来到调委会:“张某不按规定支付采收棉花的费用,要是今天再不给,我就要告到法院去了!”调解员听后急忙将杜某叫到调解室椅子上坐下,让其不要着急,慢慢说清楚事情的经过。
据了解:杜某于10月28日,给张某的棉花地提供采收棉花服务,当时双方约定采棉花的机力费用为一亩地220元。当杜某把地里的棉花全部采完后,张某在签收单上签字并按了手印。11月3日,张某打电话给杜某说棉花地没有采干净,要求复采一遍,当时杜某说一亩地要加收70元,张某同意了,当采收到快一半时,张某临时反悔,说因为第一遍没有采干净,这次钱也不给了。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调解员下定决心,一定要帮杜某把这笔钱追回来。调解员劝杜某:“凡事都可以商量,可千万不能使用极端手段去干违法的事情,既然来到司法所,那就请相信我们人民调解员的专业能力,我们一定会尽全力帮助你的。”
随后调解员也将张某叫到了现场了解情况。张某觉得杜某没有采收干净,不愿意付钱。2名调解员首先与张某进行了长达3个小时的沟通,张某最终同意支付工钱。随后调解员与杜某进行了沟通,将采收费用由原来的70元一亩降到40元一亩。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将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双方同意于第二天进行司法确认。11月8日,杜某拿到了拖欠的工钱。
调解成功后,杜某为一团司法所的调解工作点赞,正是因为调解员的工作热心、耐心和公平,才能顺利地解决问题。通过此次调解,调解员们也深刻地认识到要尽可能的保护好广大民工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流汗的同时不再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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