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sfj-2021-00153 | 发布机构: | |
| 生成日期: | 2021-04-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
| 关键词: | |||
【我为群众办实事】心系弱势群体 解百姓之难
“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高律师的无私帮助,赔偿款都已经到账了。”4月26日,手拄拐杖的受援人李某与妻子孟某一大早就来到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握着“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志愿者律师高岩的手感激地说着,同时将一面印有“心系弱势群体 解百姓之为难”的锦旗送到了高律师手中。
2020年9月21日,受援人李某经老乡介绍到阿拉尔市某装饰装修公司干活,未签订劳动合同。9月29日晚,李某在公司承建的某团图书馆干活时,不慎从高处坠下受伤,被工友及公司副经理送至阿拉尔市医院救治。此次事故导致李某“右胫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右外踝骨折、右距骨骨折”,经两次手术治疗后出院。事故发生后,装修公司先后为李某支付了两次医疗费共计4.5万元,其他应承担的赔偿费用再不愿意支付。李某多次与装修公司协商未果,2021年1月19日到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查,李某虽为本地户籍,但经济困难,且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例》和兵团补充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故当天就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法援律师高岩承办此案。高岩律师接受指派后,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及时调取了李某受伤前后的证据材料,并多次与李某、装修公司见面会谈,了解双方争议焦点。由于申请认定工伤需要单位开具劳动关系证明,而装修公司以李某只是打临工、工作时间不长,不属于公司员工为由拒绝出具证明。高律师认为得先确定双方劳动关系再谈工伤赔偿,于是立即为李某整理案件材料、书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并向第一师阿拉尔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双方劳动关系。4月21日庭审前,高律师拿出相关判例,依据事实和法律,分析工伤赔偿的各项规定,建议装修公司以和解方式结案,对双方都有利。经过调解,双方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协议,装修公司赔偿李某各项赔偿费用10万元。4月23日,装修公司支付的赔偿款全部到位,李某立即与高律师分享了这个好消息。
李某仅是众多受援人中的一个。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师市法律援助中心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将学习成果切切实实转化为工作成果,已办理法律援助民事案件16件、刑事案件9件,涉及金额200余万元,实现了应援尽援,让更多困难群众没钱也能打得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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