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fj-2020-00031 | 发布机构: | 师市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0-04-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规划计划 | |
关键词: |
2020年师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师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教育和引导全体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师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推进忠诚教育的工作方案,根据学习计划,常态化推进理论学习深入开展。
2.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严格执行“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推动把讲政治落实到实际行动和具体工作中。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力。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落实政治审查制度,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开展律师党员登记清理,理顺律师党员组织关系。加强党员律师的先锋表率作用,在律师执业和各类公益服务活动中,打造一批“党建+法律服务”的工作品牌。扎实开展好全系统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持续做好“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
3.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基层党组织切实扛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狠抓作风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与业务检查、蹲点调研、日常管理考核相结合,对照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处理规定,细化落实措施,规范党员干部履职行为,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匡正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认真履行师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4.加快完善师市法治建设责任机制。统筹推动依法治师市工作落实。聚焦依法治师市工作重点,做好相关任务落实的协调、督促、检查、推动。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
5.推进法治师市建设工作机构实体化运作。结合深化依法治师市实践要求,进一步推动健全完善依法治师市工作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依法治师市请示汇报、协调沟通、督促落实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6.开展师市法治建设专题调研。结合师市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师市如何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为重点,开展实务性专题调研,为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重要理论与实践指导,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力推进法治师市建设
7.持续深入抓好宪法精神学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好青少年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为抓手,以国家公职人员开展宪法宣誓、各行各业广泛宣传宪法、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宪法、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全体公民对国家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部署开展民法宣传活动。
8.统筹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落实。制定出台师市法治教育责任清单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实施方案。强化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落实,不断优化师市机关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部署实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总结经验,挖掘亮点,做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等工作。
9.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重点加强“法治扶贫”、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抓好“国旗下学法”学习教育活动。强化法治乡村建设,加强移民新村法治教育,指导团镇、乡实施连队、村(居)“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举办一期基层“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做好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评、推荐工作。在阿拉尔城区建设1-2处法治文化阵地;用好师市廉政教育中心和师第二中学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使其发挥法治教育引领作用;会同有关部门举办1次新媒体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做好全国“智慧普法”平台信息系统录入和典型案例推送工作。
四、围绕社会大局稳定,全力做好基层稳定工作
10.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略
11.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略
12.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略
13.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团镇(乡、街道)、连队(社区)、行业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起草印发专职人民调解员选任方案,制定出台《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人民调解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等配套制度,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选任、培训、考核、备案等各项工作,确保专职人民调解员选任到位,经费使用规范高效。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法院、信访、人社等部门,做好访调对接、诉调对接以及与行政调解、劳动仲裁等衔接调处机制。建立健全“谁调解谁普法”工作机制,将调解纠纷与法治宣传结合起来,纳入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成立师市人民调解协会,6月30日前争取召开师市第一届人民调解协会代表大会。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对师市辖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通过以会代训、远程培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开展分级轮训。加强“智慧调解”建设,建立“智慧调解”系统使用情况考核办法,实现对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案件信息等动态管理。积极探索网络在线调解、视频调解等新方法,研发推广运用手机APP和语音转换录入系统,建立微信群、QQ群等,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
14.加强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开展人民监督员管理考核、工作培训,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五、坚持民生导向,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5.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建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管好网络平台,守好热线平台。在先期建成20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基础上,再建95个连队(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做好全师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建立规范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台账制度,建立连队(社区)法律顾问考核制度,督促各连队(社区)法律顾问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完善连队(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平台功能,使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相关职能“应驻尽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16.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师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治保障作用。鼓励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服务保障师市重大战略部署,发挥律师在“三大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助力精准脱贫、推动污染防治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民营企业依法防范疫情和有序复工复产。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年内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律师事务所成立3家律师调解工作室。继续开展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依托法律援助中心驻院工作站开展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提高律师维权和惩戒工作能力和水平。
17.加强公证工作。强化公证员教育培训,树牢公证质量意识,认真开展公证案件质量评查,提高公证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与法院积极沟通联系,坚持需求导向,聚焦公证送达、调解、保全、取证、执行等辅助事务,合理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推动公证处合作制改革,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理等制度,创新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提升公证服务社会满意度。
18.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完善连队(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建设和管理,指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微信群实时服务人民群众。广泛推广兵团“12348”微信公众号及“12348”兵团法网两个网络平台,将法律援助条例纳入年度普法内容,开展好“法援惠民生”系列户外宣传活动,扩大群众知晓率。继续降低援助申请门槛、扩大援助事项范围,使法律援助的惠及面向低收入人群拓展。实施“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重点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鼓励律师、公证等积极开展各种服务特殊群体的专项公益活动。
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合法性审查和执法监督
19.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定期清理。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台账,统一合法性审核文书样式。适应兵团团镇改革形势,对目前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团镇、乡的行政职权,在法律审核基础上,提出放权建议。对编办送阅的自治区授予、师市承接的1953项行政职权、行政执法权进行法律审核,并予以公示。
20.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分批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及行政复议专题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制度,加强对各执法部门执法活动的指导与监督,重点检查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开展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活动。在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尝试设立兼职法制工作人员,把好依法行政的“第一道关”。
21.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及时推送到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规范连审查和行政复议各类文书使用,理顺案件办理流程。严格依法审理案件,坚持有错必纠,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七、紧紧围绕提升综合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深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
22.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兵团司法局等级司法所评定要求,加快司法所硬件建设,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 完成一团、二团、三团、六团司法所改造升级。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功能用房进行科学规划和改造,做到报到登记室、宣告室、学习教育室、心理咨询室、档案室达标,规范运行,宣告室和会议室场所分设,努力实现所有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五室”规范化建设。
23.全面加强工作督导和调研。健全完善师市司法行政系统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开展日常督查,做好专项督办,确保全年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开展司法行政调研工作,着力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基层司法所管理考核,建立以日常考核督导抽查为常态、年终综合评价的考核体系,全面考核司法所履职情况。
24.加快推进“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建设。根据兵团司法局关于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要求,推进完善师市司法局、垦区司法局、团镇(乡)司法所指挥中心配套改建,加快实现司法部、兵团司法局、师市司法局和团镇(乡)司法所四级指挥中心联网运行。
八、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25.持续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核心,建立健全素质培养、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工作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的干部工作体系,制定务实管用的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大力做好干部法治素质提升、专业素养提升、创新能力提升等工作,将提升队伍能力融入到兵团改革、政法改革工作中,形成长效机制。细化加强中层队伍组织力、执行力的工作措施,在政治素质、统筹协调、组织管理、业务本领、执行落实等方面加强中层队伍建设,在选拔任用、人员交流、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将工作效能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大力评选、推荐模范典型,推动过硬队伍建设。开展司法所岗位练兵活动,强化对一线干警的教育培训管理,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26.做好援疆干部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