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qsljdb-2021-00111 | 发布机构: | |
| 生成日期: | 2021-12-1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
| 关键词: | |||
燃气具安全检查必不可少!
为切实加强家用燃气器具销售环节安全管理,近日,青松路街道联合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燃气具产品专项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川粤建材市场、美居物流园燃气灶具经营商户销售的燃气器具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号或3C认证标志、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商家是否有营业执照等方面进行检查。此次专项检查累计排查燃气灶具等经营主体26家,对不能提供3C认证证书、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书材料及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的商家,检查组现场要求商家立即下架处理,不得销售。
青松路街道提醒广大居民群众要去专营店购买正规企业生产的家用燃气具、灶具,购买时认清产品的品牌,认真检查燃气灶具包装上的铭牌标识,是否标注了3C认证标识,气源种类标注是否清楚。同时,看清产品使用说明,选择符合自己家中使用的燃气灶具,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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