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yj-2023-00021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解读 | |
关键词: |
兵团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
广大职工群众朋友:
至2020年底,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但一些职工群众发展基础还比较脆弱,一些职工群众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可能会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帮扶,容易返贫致贫。按照党中央要求,在过渡期,我们建立健全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现将有关政策要点告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兵团防止返贫监测范围(2023年为年人均纯收入7720元)是判断能否成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收入参考,原则上,申请监测对象应是团场户籍,且至少存在以下返贫致贫风险之一。
1.家庭唯一住房出现安全问题,家庭无力解决;
2.家里吃水遇到困难,家庭无力解决,包括断水超过1个月、水质有问题、取水距离较远(时间较长)等;
3.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长期慢性病等,医药费较高家庭无力负担;
4.家里学生上学开支较大,家庭无力负担;
5.家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造成收入大幅减少或支出大幅增加,影响了基本生活。
按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纳入监测对象:
1.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工资收入持续稳定的,有作为企业法人在工商部门注册企业的、有年审记录、经营收入持续稳定的;
2.家庭成员有高价商品房、门市房等(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搬迁和拆迁建房)的,有高价载客汽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设备的,有大额存款或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等有价证券的;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水平较高,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4.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非法经营、非法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犯罪行为,有特需医疗(美容、正畸等)、高消费等情况的;
5.家庭成员中有生产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参与劳动的;
6.拒绝接受家庭资产核查的;
7.整户长期(一年以上)不在本辖区内居住生活的。
二、申请方法
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1.找连队(社区)。向所在连队(社区)申请;
2.打电话,拨打12317(12345),0997—4673330 (师市乡村振兴局)
三、申请须知
1.如申请监测对象,需要配合我们开展入户核实,需要如实准确提供家庭和成员有关情况信息,并授权我们依法依规核查核实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经连队(社区)评议公示,由团连逐级审核批准。
2.如已成为监测对象,我们将根据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从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健康帮扶、教育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综合保障、社会帮扶等方面选择对应措施进行帮扶。
3.如家庭困难问题已经解决。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经过入户核实、评议公示和审核批准后,将认定返贫致贫风险已经消除,此后不再进行针对性帮扶。
4.风险消除后,如家庭出现了新的困难问题,可再次提出申请。
四、相关政策咨询电话
1.0997—4666751(师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相关政策咨询)
2.0997—4618015(师市医保局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相关政策咨询)
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通过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监测对象遇到的困难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希望广大职工群众朋友们能够自力更生,感恩奋进,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改善生活状况,用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让生活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