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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nyj-2020-00121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05-31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权责清单
关键词:

对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购买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权力事项名称对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购买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权力类别行政检查
实施依据《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 (2016年中国气象局令28号) ,第十八条第二款: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对气象业务使用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购买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逐级报告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制定检查方案或接举报进行检查。
2、调查责任: 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对象进行检查并做检查记录
3、审查责任: 如存在违法行为,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4、决定责任:填写《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
5、执行责任:交付本执法机关备案
实施主体第一师气象局承办机构第一师气象局
实施对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理情况公开范围全社会公开
共同实施部门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
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0997-4610090投诉电话0997-4612121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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