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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nyj-2024-00027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6-01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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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责

师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师市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师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指导监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研究。

(二)统筹推动发展团场连队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贯彻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牧职工、农民承包农用地的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推进集体所有制连队土地经营制度改革、集体经济发展、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指导集体所有制连队宅基地改革工作。指导农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团场连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工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健康发展。发布师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督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园艺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粮食、棉花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相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师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师市区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气象和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兵团和师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参与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教育培养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协助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兵团、师市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兵团和师市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连队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团场连队全面进步、农工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政”的职能,加强对农业综合执法队的指导和监督,规范行业管理行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落实好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兵团、师市对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师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4划入的职责原师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师市发改委的农业投资管理职责、师市国土局的土地整理职责、师市水利局农田水利建设和渔业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师市农业农村局

5划出的职责师市林业资源管理职能和草原资源管理职能划归自然资源管理局(林草局)。

 

 

办公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1731号,邮编843300。

办公时间:冬季时间:早上10:00-14:00   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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