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yj-2021-00096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1-10-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财务公开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转自财政部官网
财资〔2021〕127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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