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yj-2020-00001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0-04-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财务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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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师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公开日期:2020年4月8日
目录
第一部分 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2020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五、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0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师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兵团党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师市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师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监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研究。
(二)统筹推动发展团场连队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军垦文化、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团场连队人居环境。指导团场连队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师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牧职工、农民承包农用地的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推动集体所有制连队土地经营制度改革、集体经济发展、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指导集体所有制连队宅基地改革工作。指导农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团场连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工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健康发展。发布师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督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园艺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粮食、棉花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相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师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师市区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气象和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师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承担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参与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教育培养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工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参与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兵团、师市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兵团和师市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团场连队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团场连队全面进步、农工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政”的职能,加强对农业综合执法的指导和监督,规范行业管理行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落实好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兵团、师市对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养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师市农业农村局与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二、内设机构
根据《师市党委办公室 师市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农业农村局(阿拉尔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师市党办字〔2019〕35号)文件,设置师市农业农村局,师市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4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
部门内设科室4个,所属事业单位3个,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分别是:第一师农业技术推广站、第一师畜牧兽医工作站、第一师人影办(雷达站)。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368.87万元,较上年增加136.31万元,增长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8.8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兵团专项补助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0年预算支出368.87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368.87万元,较上年增加136.31万元,增长58%。其中:基本支出368.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368.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3.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69.0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正常运转经费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9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采暖补贴开支。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形成资产等方面支出。
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36.31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1.在职及退休人员增加;2.农科中心大楼运行维护费用支出现由局本级统一支付。
2.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安排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安排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以上合计安排“三公经费”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比2019年决算实际支出减少3.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二)会议费预算:2020年,农业农村局单位安排会议费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万元,比2019年决算实际支出增加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转变,政府需要做好服务工作,会议培训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事业单位留空不说明)
2020年部门安排农业农村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69.0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申报政府采购预算8.5万元,其中使用公用经费采购8.5万元,专项资金采购0万元。主要采购电脑及打印机耗材、打印复印及日常办公用品。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经盘点核实,截至2019年底,我单位(含团改办、清退办)占有国有资产原值90.1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58(个、台、辆等),价值83.01万元;专用设备1台,价值0.5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51(个、套等),价值6.60万元。我单位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做好报废资产的处置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部门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含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农业农村局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