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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015-2026-00009 发布机构: 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26-08-31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文件解读
关键词:

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第一师阿拉尔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已正式印发。现就政策文件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落实兵团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要求,做好中央巡视兵团反馈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有不足—“十四五”规划中全员劳动生产率等5项重要指标未达预期进度,研发经费年均增速仅为规划值65%”的整改事项,根据师市分管领导的工作安排,支持和鼓励师市企业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对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给予资金奖补,提升师市企业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和全社会研发投入指标,师市科技局制定了《第一师阿拉尔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后补助暂行办法》(兵科发〔202215号)“第三条  师市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后补助奖励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后补助奖。”,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提高师市R&D经费投入,师市科技局借鉴参考内地省市及自治区个别地方的做法,结合师市科技创新实际,形成《实施办法》。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实施办法》共十一条,第一条对研发(R&D)经费进行了定义;第二条为补助原则;第三条对补助对象和范围进行了明确;第四条为核算依据;第五条为研发投入后补助标准;第六条为研发投入经费后补助工作流程;第七条为企业申请补助需提供的资料;第八条为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分工;第九条对资金监督管理做了相关要求;第十条明确资金补助方式及来源;第十一条为办法实施时间及有效期。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第一师阿拉尔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牛静

联系号码:0997-4663106


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 后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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