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015-2021-00009 | 发布机构: | 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0-07-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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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加快建立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突出质量贡献绩效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优化科技创新环境,2019年12月19日,兵团党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共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共7条);
第二部分是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共5条);
第三部分是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共4条);
第四部分是加强组织实施(共3条)。
在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方面,《实施方案》对指南的编制与发布、项目遴选方式、评审标准和程序、评审专家的选取使用、评审工作的质量效率、成果的评价验收、科技计划的绩效评估等方面均提出了改革举措,形成了覆盖项目评审全流程各关键环节的制度规范。
在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方面,《实施方案》坚持把政治表现放在人才评价的首位,针对人才“帽子多”、标准“一刀切”、评用脱节等突出问题,坚持树立科技人才评价的正确导向,科学分类设置评价标准,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发挥用人单位的评价主体作用,扭转少数人急功近利、作风浮躁的问题,让作风和学风得到转变。
在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方面,《实施方案》针对科研机构在职能定位、法人自主权、机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创新性地在科研机构推行章程管理制度,落实法人自主权,建立绩效评价长效机制,注重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
附件: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