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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015-2020-00011 发布机构: 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20-01-1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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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中发〔2016〕4号)要求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科技局组织起草了《兵团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起草背景和过程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2016年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发〔2016〕4号)这一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现阶段,兵团正处于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兵团的关键时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是兵团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也是兵团发挥“三大作用”的战略基点。4月2日,兵团刘新齐司令员批示:“由科技局、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纲要》抓紧研究制定兵团实施方案,上报兵团审定”。

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商发改委,组织力量,按照《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要求,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六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兵团科学技术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和2015年兵团改革发展课题“兵团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建设思路研究” 等研究成果,在调查研究、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5月30-31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召开后,起草小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将大会新理念、新精神充实到《实施方案》中。本《实施方案》已先后征求了兵团机关相关部门、兵团14个师和“两校一院”的意见。9月5日卢晓峰副政委主持召开了《实施方案》修改专题会议,兵团机关20个部门的领导参加了会议,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兵团办公厅法规处审核后,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 主要内容

兵团《实施方案》由兵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五个部分组成。在解放思想,结合兵团实际的基础上,着力体现近年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内容基本涵盖了兵团创新驱动发展的主要方面。

重点任务:《实施方案》从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要求出发,提出了建立健全产业技术体系、实施关系全局和长远的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分类推进各类创新主体建设、持续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强化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深化科技合作与交流、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平台、加快培育创新型人才队伍、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总计9项38条任务,并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兵团相关职责部门。

保障措施:作为兵团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环境支撑和重要保障,实施措施既需要强化顶层设计,也需要破解制约兵团创新驱动发展的具体问题。为此,提出必须从改革创新治理体系、加强创新政策统筹、多渠道增加创新投入、全方位推进开放创新、完善突出创新导向的评价制度、实施知识产权、标准、质量和品牌战略、培育创新友好的社会环境等7个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其中改革创新治理体系、加强创新政策统筹、全方位推进开放创新凸显了兵团创新驱动发展的顶层设计,而多渠道增加创新投入、完善突出创新导向的评价制度、培育创新友好的社会环境则反映了解决制约兵团创新驱动发展实际问题的具体要求。

组织实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在新时期的重大历史使命。兵团必须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谋划,系统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为此《实施方案》特别将组织实施作为一个独立部分,并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协作、积极开展试点、健全考核机制、抓好宣传引导5个方面提出兵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实施的总体思路和要求。

三、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发展目标

兵团《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创新型兵团,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兵团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到2030年全面建成创新型兵团,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兵团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到2050年自主创新能力跻身西北地区前列。国家《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到2030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

兵团《实施方案》所提目标略低于国家《纲要》目标,主要原因是:2015年兵团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兵团生产总值比重只有1.30%,比国家的2.10%低0.8个百分点。西北5省中陕西是2.07%,甘肃1.12%,青海是0.62%,宁夏是0.93%,新疆是0.55%,兵团位居第二。根据兵团发展实际,《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明确到2020年兵团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兵团生产总值比重目标是2.0%。同时,国家关于建设创新型省份指标体系中有一项重要衡量指标,就是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据此,我们提出到2020年兵团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兵团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比国家《纲要》2.5%低0.5个百分点,基本建成创新型兵团。2030年兵团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兵团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比国家《纲要》2.8%低0.3个百分点,全面建成创新型兵团。到2050年自主创新能力跻身西北地区前列。

(二)关于《实施方案》9项重点任务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8项,兵团《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任务的总体要求,结合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科技发展的重点和难点,确定的重点任务为9项。特别是按照《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所提的 “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科技管理事权,中央政府职能侧重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地方政府职能侧重推动技术开发和转化应用” 的要求,去掉了2项重点任务,分别是“深化军民融合,促进创新互动”和“强化原始创新,增强源头供给”。增加了3项重点任务,一是为强调兵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重要性增加了“强化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二是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参与建设新疆核心区建设的要求,增加“深化科技合作与交流”;三是针对兵团科技工作的短板,增加“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的平台”。

(三)关于“开展创新驱动发展试点”

八师石河子市是兵团创新人才、创新平台等创新要素的集聚地,2015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为2.08%,计划到2020年达到2.5%,达到了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基本要求。据此,《实施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在八师石河子市开展创新驱动发展试点,待兵团其他师(市)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在八师石河子市探索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构建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完善创新政策体系,强化创新政策落实,注重财税、金融、投资、产业、贸易、消费等政策与科技政策的衔接配套。促进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在重点产业领域强化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协同创新,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型产业。深入推进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合作与交流等方面的改革试验,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兵团创新高地。

(四)关于任务分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中发〔2016〕4号)要求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兵团《实施方案》按照各部门职责,对主要任务提出了分工。

关于印发《兵团党委 兵团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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