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015-2021-00015 | 发布机构: | 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
关键词: |
关于“三区”科技人员工作与科技科普志愿服务工作结合开展的通知
农科所、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工作站:
为进一步做好师市科技与科普志愿服务分队的组建,培育和实施好科技与科普服务特色志愿服务项目,经师市科技局综合考虑和研究,决定将“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工作和师市科技与科普志愿服务工作结合开展,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三区”科技人才计划工作方面
(一)科技团队派出单位均应成立师市科技与科普志愿服务小队,小队名称:派出单位名称+科技与科普志愿服务小队。
科技团队派出单位选派的科技人才团队中的科技团队人员均是师市科技与科普志愿服务组织的志愿者。
(二)“三区”科技人才计划工作不因与科技与科普志愿服务工作结合而减少目标任务和指标,“三区”科技人才计划仍需按照最终确定的任务开展工作。
二、科技与科普志愿服务工作方面
(一)科技团队派出单位应结合“三区”科技人才计划,制定科技与科普志愿服务计划。科技与科普计划应明确志愿服务时间、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两次。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可以是全部或部分“三区”科技人员,也可以是科技团队派出单位其他工作人员。
(二)科技团队派出单位应做好服务情况的收集、整理,并在活动开展期间,做好“志愿汇”平台上科技与科普志愿服务活动任务的发布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的签到服务工作。在组织开展科技与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后,应在活动结束三日内向师市科技局上报志愿服务活动情况、信息、照片等。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请各科技团队派出单位在3月10日前注册“志愿汇”科技与科普志愿服务组织,单位全部“三区”科技人员注册“志愿汇”科技与科普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
(二)请各科技团队派出单位在3月10日前将科技与科普志愿服务计划报师市科技局。
(三)请各科技团队派出单位自行制作科技与科普志愿服务小队队旗,用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使用。(志愿服务队队旗样式见附件)
联系人:牛静
电 话:13709971033
邮 箱:626879279@qq.com
师市科技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