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014-2020-00056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0-05-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权责清单 | |
关键词: |
中职学生学籍管理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 |||
权力事项名称 | 中职学生学籍管理 | ||
权力类别 | 其他职权 | ||
实施依据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 第三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国家、省(区、市)、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 ||
责任事项 | 1.管理责任:对兵团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进行统筹管理,负责完善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做好职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使用学生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2.检查、指导责任:对师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按照国家要求建设学生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实时交换与更新。 3.处置责任:对于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责令改正,并做出限期整改要求。 4.监管责任:对所辖中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进行监管。 | ||
实施主体 | 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 | 承办机构 | 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教育科 |
实施对象 | 师市中职学生 |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 向个人公开 |
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0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997-6359035 | 投诉电话 | 0997-6359035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