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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014-2020-00056 发布机构: 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0-05-1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权责清单
关键词:

中职学生学籍管理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名称          中职学生学籍管理
权力类别            其他职权
实施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
第三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国家、省(区、市)、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责任事项1.管理责任:对兵团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进行统筹管理,负责完善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做好职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使用学生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2.检查、指导责任:对师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按照国家要求建设学生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实时交换与更新。
3.处置责任:对于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责令改正,并做出限期整改要求。
4.监管责任:对所辖中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进行监管。
实施主体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承办机构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教育科
实施对象师市中职学生办理情况公开范围向个人公开
共同实施部门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97-6359035投诉电话0997-635903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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