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00014-2021-00103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1-11-0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
| 关键词: | |||
关于开展第一师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工作的通知
师市各类学校、幼儿园:
根据兵团教育局《关于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通知》以及《兵团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将一师开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首次注册对象
(一)一师范围内公办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职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含幼儿园在岗聘用教师,不含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锻炼岗等);
(二)一师范围内依法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在岗教师。
(三)一师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在编教师。
二、首次注册条件
(一)具有与任教(任职)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无师德“一票否决”情形;
(三)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定期任教(任职)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四)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五)特殊情形的注册办法
1.“一人多证”,即持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在岗任教的,可选择与现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或最为相近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不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2.“高段低聘”,即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低学段任教的,视为具备与现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低段高聘”,即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的(包括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担任非实习指导教学任务者),试点工作启动前已经在岗的教师,在首次注册工作中,可持此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注册,但须在下一次定期注册前取得与现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岗位任教。定期注册工作启动后,各地各校不得再“低段高聘”。
4.“科证不一”,即现任教学科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不一致的,可暂持此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注册。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可互相通用,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注册。
6.在教师资格过渡时期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上没有注明任教学科的,按现任教学科注册。
7.在首次注册或定期注册当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应当注册至退休年度。已退休人员不参加注册。
三、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
第一步,请于2021年11月6日-11月12日(20:00截止)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首页-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先注册后登陆。
第二步,中小学在职教师定期注册报名(注册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教育局;确认点选择见附件3)。
第三步,填写注册信息,并按照步骤提交注册申请。
(二)现场确认
学校安排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联络员于(2021年11月13日-11月18日)负责现场确认工作,审核本单位教师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字样章和学校公章。安排的确认点及确认点范围见附件3和附件4,团镇幼儿园到指定的团镇学校初审确认。并登陆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用户名和密码及登录方式后续点对点发给各单位联络员。各单位确认点登录地址:https:/queren.jszg.edu.cn。
(三)审查公示
学校现场确认结束后,现场确认机构工作人员于(2021年11月19日-11月24日)将本确认点以下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师市教育局综合科265办公室,以备复核。
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非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机构颁发,且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查验的,须同时提供人事档案内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兵团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2020年度)。
3.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4.年度考核表(2020年度);2020年新进教师需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由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学校出具的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及社保单据(仅民办学校注册人员提供)。
注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两份)、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单独放置,不装订不装袋。
注2:所有材料属于复印件的,须所在学校审核,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确认属实。
注3:请按照目录顺序进行整理装订(直接用订书机装订即可)。
注4:其他资料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社保单(民办学校)等注册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有关复印件和打印材料均按照A4纸规格报审,师市教育局进行现场材料审查和网报数据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
五、相关要求
(一)请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兵团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附件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操作步骤》(附件2)《教师定期注册有关字段填写说明》(附件5)《定期注册报名过程中常见问题解决办法》(附件6)《教师定期注册时2008年以前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添加注意事项》(附件7)指导本单位教师申请注册,做好组织申请、材料审核、初审、复核等具体实施工作。教师根据工资关系按程序注册;实验小学、第一师第一师第一中学指导本单位在岗教师注册;其余交流轮岗教师在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注册。
(二)请各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加入一师教师资格定期注册QQ群,群号:528525303,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顺利开展。联系人:郭盛楠;联系电话:0997-6359037;邮箱:465176816@qq.com。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要求提交的材料多,请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宣传动员到每一名应注册对象。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学校或教师,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教师资格首次注册资格,对弄虚作假、错报漏报、发生事故,并产生恶劣影响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兵团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2.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操作步骤
3.第一师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确认点管理
4.第一师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确认点用户管理
5.教师定期注册有关字段填写说明
6.定期注册报名过程中常见问题解决办法
7.教师定期注册时2008年以前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添加注意事项
8.兵团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
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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