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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014-2021-00083 发布机构: 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1-08-07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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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双减”工作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根据7月29日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兵团、师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

各校外培训机构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晚上九点后不得进行线上线下的学科类培训。即日起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止暑期学科类培训。

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和聘请在职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向社会公示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为做好师市“双减”工作,现向社会公布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关于“双减”工作的举报电话和平台,欢迎广大市民就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收费管理、超范围超前培训、开展学科类培训、广告宣传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师市教育局教育科  0997-6359035。

举报邮箱:1500200186@qq.com

举报平台:“塔里木教育”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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