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tj-2021-00090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1-09-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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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解读
日前,交通运输部颁布《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根据国办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当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需要,我部组织开展了“与行政处罚法不相符清理”和“不合理罚款规定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通报批评原来不属于行政处罚,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作为行政管理手段符合当时的立法要求,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将其明确为行政处罚后,此前规定的通报批评因不满足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删除。
相关文档:《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