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tj-2020-00039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0-05-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权责清单 | |
关键词: |
权限内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权力事项名称 | 权限内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
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
责任事项 | 1.受理阶段: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2.审查阶段: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3.决定阶段:对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决定 4.送达阶段:送达本人。 5.事后监管阶段:定期检查、换证。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
实施主体 | 师市交通运输局 | 承办机构 |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
实施对象 |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 全社会 |
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 | 无 |
法定时限 | 15日 | 承诺时限 | 15日 |
咨询电话 | 0997-6373309 | 投诉电话 | 0997-6373309 |
备注 | 机构改革尚未完成,此项权利暂由阿拉尔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