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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tj-2020-00035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0-05-17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权责清单
关键词:

权限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权力事项名称权限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权力类别行政许可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责任事项1.受理阶段: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2.审查阶段: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3.决定阶段:对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决定
4.送达阶段:送达本人。
5.事后监管阶段:定期检查、换证。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实施主体师市交通运输局承办机构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实施对象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全社会
共同实施部门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
法定时限15日承诺时限15日
咨询电话0997-6373309投诉电话0997-6373309
备注机构改革尚未完成,此项权利暂由阿拉尔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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