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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tj-2020-00021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0-05-1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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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权力清单目录

第一师阿拉尔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权力清单目录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承办机构

1

其他职权

兵团权限内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及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公交、站场等各交通专业规划编制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铁路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综合科

2

行政许可

兵团权限内对权限范围内的交通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和项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 、第二十二条。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综合科

3

行政许可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4

行政处罚

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五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5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综合科

6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五十五条。

综合科

7

行政处罚

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五十八条。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综合科

8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综合科

9

行政处罚

对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综合科

10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综合科

11

行政处罚

对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综合科

12

行政处罚

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综合科

13

行政处罚

对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

综合科

14

行政处罚

对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施工工期、施工质量义务的处罚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综合科

15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

综合科

16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综合科

17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综合科

18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综合科

19

行政处罚

对监理工程师因过错造成严重事故的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综合科

20

行政处罚

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三条。

综合科

21

行政处罚

对检测人员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的,注销考试合格证书的处罚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综合科

22

行政处罚

不依照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

综合科

23

行政处罚

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

综合科

24

行政处罚

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综合科

25

行政处罚

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综合科

26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处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综合科

27

行政处罚

对擅自占用或挖掘公路、公路用地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28

行政处罚

对未经同意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未经同意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第七十六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29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第七十六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二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30

行政处罚

对在大中型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以及在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内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爆破作业等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六条、四十四条、四十五、四十八条、第五十条、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31

行政处罚

对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的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32

行政处罚

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33

行政处罚

对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五十二条、第五十六。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34

行政处罚

对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35

行政处罚

对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利用公路边沟灌溉农田、排放污物、污染公路、损坏公路、影响公路畅通、倾倒垃圾、冰雪、放牧牲畜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五十一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36

行政处罚

对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一条、第七十七条、第四十六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37

行政处罚

对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三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38

行政处罚

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的处罚

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九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39

行政处罚

对擅自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二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40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第八十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二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41

行政处罚

对擅自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二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42

行政处罚

对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六十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43

行政处罚

对改建、扩建、翻建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44

行政处罚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八十一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45

行政处罚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 、第八十一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46

行政处罚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 。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47

行政处罚

对擅自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第六十一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48

行政处罚

对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超限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六十四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49

行政处罚

对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七十六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六十四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50

行政处罚

对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质量超限未办理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第七十六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六十四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51

行政处罚

对租借、转让超限运输通行证的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五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52

行政处罚

对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通行证的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五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53

行政处罚

对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的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六十七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54

行政处罚

对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的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六十七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55

行政处罚

对以其他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六十七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56

行政处罚

对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六十七条。
《路政管理规定》第五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57

行政处罚

对拒缴、逃缴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处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58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投标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

综合科

59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

综合科

60

行政强制

对擅自设立收费站(卡)收取车辆通行费或者应该终止收费不终止的收费站(卡)强制拆除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61

行政强制

对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未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养护的,经责令停止收费后30日内仍未履行公路养护义务的指定其他单位代履行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62

其他职权

办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综合科

63

其他职权

对完工项目进行质量鉴定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综合科

64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处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综合科

65

行政强制

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七十六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66

行政强制

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67

行政强制

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68

行政强制

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69

行政强制

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 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扣留车辆、工具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70

行政处罚

查处煤炭、矿石、水泥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者未按规定装载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

综合科

71

其他职权

依法对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的检查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八条。

综合科

72

行政检查

依法对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履行公路养护、绿化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义务实施的检查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73

其他职权

对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综合科

74

其他职权

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检查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七条 。

综合科

75

其他职权

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76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综合科

77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七十三条。

综合科

78

行政处罚

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处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综合科

79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三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80

行政处罚

对阻碍、妨碍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或者谎报、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 。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81

行政处罚

对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以及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船舶,未遵守操作规程或者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九条 。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82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船员培训许可证擅自从事船员培训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六十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83

行政处罚

对船员培训机构不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培训大纲和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要求进行培训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一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84

行政处罚

对伪造船舶检验证书或擅自更改船舶载重线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二十七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85

行政处罚

对申请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船舶识别号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86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取得船舶识别号或者未将船舶识别号在船体上永久标记或者粘贴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87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游艇操作人员培训的处罚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88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要求和游艇操作人员培训纲要进行培训,或者擅自降低培训标准;培训质量低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处罚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89

行政检查

对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90

行政检查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一条。
《路政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91

行政检查

对水路运输市场检查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92

行政检查

对所辖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二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93

行政检查

对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94

行政检查

对船员注册、任职资格、履行职责、安全记录,船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船员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保护船员合法权益等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四十四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95

行政确认

内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96

行政检查

对从事道路运输及其相关业务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97

行政许可

兵团权限内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

综合科

98

行政许可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99

行政许可

在公路上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00

行政许可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01

行政许可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02

行政许可

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它标志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03

行政许可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04

行政许可

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的许可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05

行政许可

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06

行政许可

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07

行政许可

权限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08

行政许可

权限内城市客运经营许可(公交、出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三条。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7年第5号令,2017年5月1日起实施) 第六十九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09

行政许可

权限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10

行政许可

权限内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11

行政许可

权限内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12

行政许可

权限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13

行政许可

权限内道路运输经营从业人员资格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14

行政处罚

客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九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15

行政处罚

客运经营者、危货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16

行政处罚

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17

行政处罚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18

行政处罚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  、第二十三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19

行政处罚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20

行政处罚

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21

行政处罚

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22

行政处罚

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23

行政处罚

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24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七十四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25

行政强制

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采取的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4号) 第七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 第五十五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6号)第五十五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26

其他职权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的确认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127

行政确认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责任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
第十七条 。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12年农业部令第9号)第十五条。

法规和审批执法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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