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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cy-2023-00015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4-24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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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检察机关机构职能简介

一、主要职责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 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3. 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4. 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

6. 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 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 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9. 对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10.负责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依法保护公共利益。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机构设置总体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 规定(新兵检发201920号)文件,设置第一师检察院,阿拉尔垦区(市)检察院、阿克苏垦区检察院、沙井子垦区检察院

(二)各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第一师检察分院,设置内设机构6分别是刑事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部、检察业务保障部、政治部

阿拉尔垦区(市)检察院,设置内设机构4,分别是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部、综合管理

阿克苏垦区检察院,设置内设机构3,分别是刑事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部、综合管理

沙井子垦区检察院,设置内设机构3,分别是刑事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部、综合管理


说明:根据相关规定,检察机关作为政法单位,核定的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不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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