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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cy-2022-00037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12-29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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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检察机关三项举措提升司法救助质效

第一师检察机关三项举措提升司法救助质效

加强线索收集

变“被动求助”为“主动救助”

一是用好系统加强筛查。检察业务管理部门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加大对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转变工作方式,变“等案”为“找案”,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筛选区院办理的案件,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线索,及时与办案部门对接,启动司法救助办案程序,在所办理的案件中,3件案件为检察业务管理部门主动“找案”。二是加强办案审查。在控告申诉工作中积极发现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如在受理张某某不服垦区法院民事判决申诉案中,了解到被害人张某某在提供劳务民事侵权案中受伤,导致其左手腕关节粉碎性骨折,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其丈夫肺癌晚期,夫妻双方均无固定职业,也无退休工资,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其子打临工也仅能维持其自身家庭及两个年幼孩子的日常开支和上学。对此阿克苏垦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发放3万元救助金。

强化多方联动

实行多元化精准救助

一是助推多部门联合救助。主动与师民政局、妇联等部门建立联合救助机制,畅通救助申请报批渠道,打造全方位多方面救助平台。如分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时,为全面掌握被救助人实际情况,与师民政局、妇联同志携手到被救助人所在社区,了解被害人家庭成员、生活困难,推动解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不紧、各种救助“碎片化”问题。二是坚持内部联动与外部协同相结合,推动合力攻坚。通过加强各业务部门的内部协作,完善救助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分析、研判机制,形成救助工作 “一盘棋”格局,确保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及时纳入司法救助环节。如今年师分院检察业务管理部门切实增强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与未检部门的协作配合和线索移送,成功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1件。强化检察业务管理条线上下级联动,在线索受理、立案审核、救助金发放等环节做好衔接配合,确保每一笔救助金及时发放到位。如今年9月,分院主动作为,对基层院3起司法救助案件开展同步审查工作,迅速启动救助程序,并协调师市党委政法委审批,向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让被救助人感受到检察温度。

延伸救助触角

促进社会治理

一是将司法救助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办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侵权损害无法获得赔偿时,及时通过司法救助给予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有效促进矛盾化解。如前述提到的张某某申诉案,张某某因案死只得到部分赔偿,其不服法院民事判决,到检察院申诉,通过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后,张某某最终打开心结,承诺不再申诉,真正实现案件的案结事了。二是将司法救助与维护稳定相结合。在开展司法救助过程中,注重分析案件背后的“人、事、因、制”,针对社会治理问题,必要时及时提出合理建议。建立逐案跟踪回访制度,建议加强风险预判和管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持续跟进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了解救助对象生活工作情况、心理修复情况,努力将司法救助向后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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