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bj-2023-00047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5-0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
| 关键词: | |||
关于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报告反馈问题(序号26) 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26)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一师阿拉尔市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总排口氨氮浓度2021年以来超标30余次。
二、整改时限
2022年6月底
三、整改目标
实现企业总排口废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四、整改措施
(一)2022 年 6 月底完成生产废水处理工艺提升改造,实现企业总排口废水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二)对企业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加强企业废水排放在线监控设备比对监测和运维管理,确保在线监测数据有效传输。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规范工业企业排污行为,确保进入园区污水管道的污水符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五、完成情况
(一)一是青松化工对调节池进行升级改造,建设一座容积为500m³的曝气调节池,采用更换可提升式节能曝气装置,经对曝气系统的改造,氨氮去除率能达到60%-70%,C(碳):N(氮):P(磷)比均衡,在DO溶解氧达到3-4情况下,氨氮去除率达到80%-85%;增加蒸汽加热,加大沸腾和曝气量,使废水排放完全达到《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污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间接排放标准限值;2022年5月28日已改造完成,目前正常投入使用中。二是青松化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在调节池改造防腐防水、高效曝气阀组、清运淤泥、污水提升泵等方面投入326000元。
(二)一是定期对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均满足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二是定期开展园区废水排放在线监控设备比对监测和运维检查,确保在线监测数据有效传输。三是师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对异常数据及时提醒企业对在线设备故障进行排查并报告故障原因。四是要求园区企业每月上报在线监测数据月度报表并盖章确认,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五是不定期对企业开展检查,2023年2月开展执法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六是师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企业废水排口进行年度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7-4615730,邮箱:btdysstj@163.com。
第一师阿拉尔市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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