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j-2022-00073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
关键词: |
关于2022年4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4日-2022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师市生态环境局)
传 真:0997-4615723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南疆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项目第一师六团灌区2020年骨干工程 | 该项目位于六团,为渠道防渗改造项目,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0°24′11.681″,北纬41°2′15.084″;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0°35′48.749″,北纬40°51′34.663″。 | 第一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阿拉尔市天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一、该项目位于六团,为渠道防渗改造项目,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0°24′11.681″,北纬41°2′15.084″;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0°35′48.749″,北纬40°51′34.663″。工程占地7.3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4.99公顷,临时占地面积为2.33公顷,新增永久占地0.09公顷,新增永久占地均为荒地,项目实施后可节约水量37.7万立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防渗改建16条渠道,总长11.848千米;渠道千米桩共计18个、百米桩109个,警示牌47个;建筑物桩号标识共计203座;新建水闸管理房8栋。项目总投资1868.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万元,占总投资3.8%。
|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按照“永临结合”的原则,优化全线取料场、弃土场、施工场地的设置,减少施工期对沿线自然植被破坏的程度和范围。施工便道、取料场、弃土场等临时工程不得设在生态敏感区内。 施工单位须在划定范围内取土、弃土、行驶车辆及从事施工活动,严禁越界施工;弃土、弃渣及时运至弃土场回填,减少取土、弃土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管理,合理规划,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土方采取密目防尘网苫盖和编织袋装土挡护;合理确定施工期,施工结束后对弃土场进行缓坡处理,及时对工程开挖面、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生态恢复。 (二)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途经连队或居民区施工时采用硬质围挡;料方、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弃土和施工废料运输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施工车辆定期检查,严禁车辆在运输中沿途散落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施工期废水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冲洗废水经沿线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和临近道路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租用的周边民房排水设施进行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开挖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堆土用于回填渠道,剩余弃土做到日产日清、全部运至指定弃土场推平压实;建筑垃圾优先考虑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同施工废料由车辆及时拉运至指定地点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振捣器和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加装隔音罩,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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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南疆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第一师塔里木灌区十二团2020骨干工程 | 该项目位于十二团,为渠道防渗改造项目,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1°4′50.261″,北纬40°30′2.268″;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1°29′32.053″,北纬40°28′46.576″。 | 第一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阿拉尔市天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一、该项目位于十二团,为渠道防渗改造项目,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1°4′50.261″,北纬40°30′2.268″;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1°29′32.053″,北纬40°28′46.576″。工程占地62.5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21.74公顷,临时占地面积为40.82公顷,无新增永久占地,项目实施后可节约水量311.14万立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防渗改建139条渠道,总长123.476千米;改建建筑物1595座,其中节制分水闸415座,进水闸5座,分水闸771座,桥158座,渡槽8座,测水桥92座,渠下涵3座,蓄水池5座,连接段138座。项目总投资18419.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56%。
|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按照“永临结合”的原则,优化全线取料场、弃土场、施工场地的设置,减少施工期对沿线自然植被破坏的程度和范围。施工便道、取料场、弃土场等临时工程不得设在生态敏感区内。 施工单位须在划定范围内取土、弃土、行驶车辆及从事施工活动,严禁越界施工;弃土、弃渣及时运至弃土场回填,减少取土、弃土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管理,合理规划,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土方采取密目防尘网苫盖和编织袋装土挡护;合理确定施工期,施工结束后对弃土场进行缓坡处理,及时对工程开挖面、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生态恢复。 (二)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途经连队或居民区施工时采用硬质围挡;料方、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弃土和施工废料运输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施工车辆定期检查,严禁车辆在运输中沿途散落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施工期废水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冲洗废水经沿线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和临近道路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租用的周边民房排水设施进行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开挖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堆土用于回填渠道,剩余弃土做到日产日清、全部运至指定弃土场推平压实;建筑垃圾优先考虑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同施工废料由车辆及时拉运至指定地点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振捣器和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加装隔音罩,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六)运营期定期检查渠堤护坡安全,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渠道两侧的绿化美化工程和日常管理维护,恢复和改善渠堤沿线原有的生态功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各设施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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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南疆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第一师塔里木灌区十六团2020骨干工程 | 该项目位于十六团,为渠道防渗改造项目,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0°46′07.181″,北纬40°31′16.260″;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0°56′36.518″,北纬40°30′36.786″。 | 第一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阿拉尔市天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一、该项目位于十六团,为渠道防渗改造项目,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0°46′07.181″,北纬40°31′16.260″;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0°56′36.518″,北纬40°30′36.786″。工程占地148.6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101.42公顷,临时占地面积为47.24公顷,无新增永久占地,项目实施后可节约水量382.06万立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防渗改建61条渠道,总长59.564千米;改建建筑物869座,均为永久性建筑物,其中闸枢纽117座、分水闸640座,桥52座,渡槽1座,涵洞3座,测水桥56座。项目总投资8463.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95%。
|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按照“永临结合”的原则,优化全线取料场、弃土场、施工场地的设置,减少施工期对沿线自然植被破坏的程度和范围。施工便道、取料场、弃土场等临时工程不得设在生态敏感区内。 施工单位须在划定范围内取土、弃土、行驶车辆及从事施工活动,严禁越界施工;弃土、弃渣及时运至弃土场回填,减少取土、弃土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管理,合理规划,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土方采取密目防尘网苫盖和编织袋装土挡护;合理确定施工期,施工结束后对弃土场进行缓坡处理,及时对工程开挖面、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生态恢复。 (二)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途经连队或居民区施工时采用硬质围挡;料方、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弃土和施工废料运输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施工车辆定期检查,严禁车辆在运输中沿途散落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施工期废水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冲洗废水经沿线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和临近道路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租用的周边民房排水设施进行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开挖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堆土用于回填渠道,剩余弃土做到日产日清、全部运至指定弃土场推平压实;建筑垃圾优先考虑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同施工废料由车辆及时拉运至指定地点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振捣器和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加装隔音罩,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六)运营期定期检查渠堤护坡安全,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渠道两侧的绿化美化工程和日常管理维护,恢复和改善渠堤沿线原有的生态功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各设施安全运行。 | |
4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南疆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第一师塔里木灌区十三团2020骨干工程 | 该项目位于十三团,为渠道防渗改造项目,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1°26′07.308″,北纬40°37′51.497″;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1°37′42.957″,北纬40°39′16.778″。 | 第一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阿拉尔市天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一、该项目位于十三团,为渠道防渗改造项目,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1°26′07.308″,北纬40°37′51.497″;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1°37′42.957″,北纬40°39′16.778″。工程占地54.3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41.29公顷,临时占地面积为13.09公顷,不新增永久占地,项目实施后可节约水量122.22万立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防渗改建47条渠道,总长38.65千米;新建、改建建筑物818座,其中节制分水闸97座、分水闸611座,桥61座,测水桥47座,渡槽2座。项目总投资6082.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1.31%。
|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按照“永临结合”的原则,优化全线取料场、弃土场、施工场地的设置,减少施工期对沿线自然植被破坏的程度和范围。施工便道、取料场、弃土场等临时工程不得设在生态敏感区内。 施工单位须在划定范围内取土、弃土、行驶车辆及从事施工活动,严禁越界施工;弃土、弃渣及时运至弃土场回填,减少取土、弃土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管理,合理规划,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土方采取密目防尘网苫盖和编织袋装土挡护;合理确定施工期,施工结束后对弃土场进行缓坡处理,及时对工程开挖面、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生态恢复。 (二)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途经连队或居民区施工时采用硬质围挡;料方、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弃土和施工废料运输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施工车辆定期检查,严禁车辆在运输中沿途散落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施工期废水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冲洗废水经沿线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和临近道路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租用的周边民房排水设施进行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开挖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堆土用于回填渠道,剩余弃土做到日产日清、全部运至指定弃土场推平压实;建筑垃圾优先考虑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同施工废料由车辆及时拉运至指定地点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振捣器和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加装隔音罩,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六)运营期定期检查渠堤护坡安全,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渠道两侧的绿化美化工程和日常管理维护,恢复和改善渠堤沿线原有的生态功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各设施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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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南疆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项目第一师四团灌区2020骨干工程 | 该项目位于四团,为渠道防渗改造项目,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79°23′39.445″,北纬41°23′26.696″;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79°39′37.316″,北纬41°24′51.977″。 | 第一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阿拉尔市天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一、该项目位于四团,为渠道防渗改造项目,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79°23′39.445″,北纬41°23′26.696″;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79°39′37.316″,北纬41°24′51.977″。工程占地29.5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24.64公顷,临时占地面积为4.91公顷,新增永久占地7.02公顷,新增永久占地均为荒地,项目实施后可节约水量92.05万立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外总干渠0+000~1+000段改造,总干渠0+500过洪渡槽建设,总干渠22+700涵洞上泄洪陡坡维修加固,总干渠3+558~22+800段渠道维修3.31千米;灌区内防渗改建支、分支渠9条,总长23.32千米;灌区内渠道整修1.9千米;新建水闸管理房16栋及渠道防护围栏1.0千米;配套建筑物207座,新建渠道里程桩。项目总投资5056.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万元,占总投资1.7%。
|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按照“永临结合”的原则,优化全线取料场、弃土场、施工场地的设置,减少施工期对沿线自然植被破坏的程度和范围。施工便道、取料场、弃土场等临时工程不得设在生态敏感区内。 施工单位须在划定范围内取土、弃土、行驶车辆及从事施工活动,严禁越界施工;弃土、弃渣及时运至弃土场回填,减少取土、弃土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管理,合理规划,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土方采取密目防尘网苫盖和编织袋装土挡护;合理确定施工期,施工结束后对弃土场进行缓坡处理,及时对工程开挖面、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生态恢复。 (二)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途经连队或居民区施工时采用硬质围挡;料方、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弃土和施工废料运输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施工车辆定期检查,严禁车辆在运输中沿途散落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施工期废水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冲洗废水经沿线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和临近道路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租用的周边民房排水设施进行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开挖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堆土用于回填渠道,剩余弃土做到日产日清、全部运至指定弃土场推平压实;建筑垃圾优先考虑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同施工废料由车辆及时拉运至指定地点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振捣器和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加装隔音罩,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六)运营期定期检查渠堤护坡安全,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渠道两侧的绿化美化工程和日常管理维护,恢复和改善渠堤沿线原有的生态功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各设施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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