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bj-2022-00055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4-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
| 关键词: | |||
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5月)
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5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兵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当好生态卫士,建设美丽师市,我队依法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环境执法工作,根据《2022年度第一师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安排,特制定此方案。
一、检查范围
师市辖区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阿拉尔昆岗国家沙漠公园和阿拉尔睡胡杨国家沙漠公园生态保护区、排污许可证管理等四项专项执法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重点检查千吨万人规模的水源地、集中式地表型饮用水水源地,对保护区内排污口设置、违法违规项目建设、农药使用、环境综合整治、各类标识标志的设立等开展排查整治,确保饮用水用水安全。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建不符、自主验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涉及程序性、实体性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绿盾”执法专项行动(阿拉尔昆岗国家沙漠公园和阿拉尔睡胡杨国家沙漠公园),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四)对新建未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执法人员及时督促企业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严格做到持证排污。
对已完成发证、登记的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专项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发证总数的三分之一。重点抽查企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许可事项执行情况。
三、检查分组
第一组组长: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 邓吉龙
成员: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李雁伟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赵珍珠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任柄林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曹淑琪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王俊英
第二组组长: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第二大队大队长 董 涛
成员: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第二大队副大队长 郭 颖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第一大队副大队长 窦吉意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王梦杨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张 迪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贾 卉
第三组组长: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秦 华
成员: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第三大队大队长 薛予伟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马 克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李明娇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张 斌
四、检查时间
2022年5月6日-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纪律。被选派人员要坚决服从组织调配和工作安排,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不安排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接受企业宴请和各种形式的礼品、纪念品。组长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强对本组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二)做好保障工作。办公室做好选派人员的后勤保障。检查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安排专人撰写、报送相关信息,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责任落实。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依法严肃查处,对符合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条件的,要坚决实施;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对涉及强制执行的环境违法案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针对案情重大、复杂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报生态环境局党组,对相关案件进行专案会商,研究制定相应查处、整改对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快速处置,确保案件依法办理。
第一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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