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bj-2022-00017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2021-12-0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
| 关键词: | |||
关于2021年1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师市生态环境局)
传 真:0997-4615723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阿拉尔市家和新型保温建材有限公司岩棉及外墙一体板生产项目 | 该项目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精细石油化工片区(化工园区)Ⅰ区化学纤维制造区,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为新疆中昶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侧为经三路、北侧为纬五路。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10′40.253″,北纬40°35′13.673″。 | 阿拉尔市家和新型保温建材有限公司 | 阿克苏地区新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精细石油化工片区(化工园区)Ⅰ区化学纤维制造区,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为新疆中昶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侧为经三路、北侧为纬五路。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10′40.253″,北纬40°35′13.673″。项目占地面积27484.4平方米,项目新建1条岩棉生产线,主要建设1座加工车间、1座库房、1座生产操作楼,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岩棉四万吨。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占总投资的3.28%。
|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降噪、防尘措施、施工固废清理和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措施,妥善处置施工废弃物及施工废水。(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熔化炉废气、尾气焚烧炉烟气、固化废气、固化加热炉烟气、集棉机废气、切割粉尘、投料粉尘和食堂油烟。熔化炉废气、尾气焚烧炉烟气及固化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尾气焚烧炉+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处理工艺处理后,经一座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醛、苯酚以及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集棉机废气经“负压抽风系统+板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座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甲醛、苯酚以及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固化加热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一座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投料、切割粉尘通过在对应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由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座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采取原料库、物料输送带封闭,物料落料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集棉机网带冲洗水,经沉淀、过滤后供脱硫系统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园区下水管网排入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生产设备全部置于生产车间内,设备定期维护检修,加强房间门窗密闭性等措施后,确保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熔化炉炉渣、渣球、熔化炉除尘灰、集棉废气除尘灰、固化废气除尘灰、切割废边角料、投料、切割废气除尘灰、脱硫石膏、废机油、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熔化炉炉渣、熔化炉除尘灰及脱硫石膏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利用;渣球、集棉废气除尘灰、固化废气除尘灰及投料、切割废气除尘灰、切割废边角料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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