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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j-2022-00013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1-11-09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关键词:

关于2021年11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9日-2021年1115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师市生态环境局)

传 真:0997-4615723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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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六团城镇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位于六团(双城镇)九连南侧约4千米处的未利用荒地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33'09.8",北纬40°51'46.6"。

阿拉尔市城市建设管理处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平原型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填埋作业区、防渗衬层系统、渗滤液导排及处理系统、填埋气导排系统、地下水监控系统、封场系统、进场道路、管理用房及辅助共用设施。项目采用单元分层填埋工艺,近期(2021-2025年)垃圾填埋场设计库容5.19×104立方米,垃圾处理量为21.59吨/天;远期(2026-2035年)设计库容可达20×104立方米,垃圾处理量可达35.17吨/天。设计服务年限为15年。项目总投资为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7.5万元,占总投资的15.3%。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中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按照要求设置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封场覆盖系统等。做好施工期过程降噪、防尘措施及施工固废的清理工作,妥善处置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落实好防沙治沙及生态保护措施。(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为垃圾渗滤液、洗车废水及生活污水。垃圾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采用“UASB+MBR+RO”工艺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用于填埋场及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洗车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六团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垃圾填埋废气、渗滤液收集池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生活垃圾填埋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和扬尘。垃圾填埋废气由“垂直导气石笼+导气管”导气系统收集后通过自动燃烧装置点燃排空;采取填埋后及时覆土并喷洒除臭剂,渗滤液收集池加盖密封、填埋区周边设置绿化带等措施,确保填埋场厂界氨、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采取填埋区设置防飞散网、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该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区、人畜供水点等。(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严格控制进入垃圾填埋场的垃圾种类。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管理区人员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处置后(含水率低于60%),进入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六)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对比。加强填埋场的环境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并注明防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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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尔市鼎辰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该项目位于九团八连北区(原阿拉尔农场老九连连部)东侧为阿九线,隔对面为废弃民房及棉花地;西侧为棉花地,385米处为农民住房;南侧为果树地;北侧紧邻远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安能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8′45.237″,北纬40°32′49.714″

阿拉尔市鼎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九团八连北区(原阿拉尔农场老九连连部)东侧为阿九线,隔对面为废弃民房及棉花地;西侧为棉花地,385米处为农民住房;南侧为果树地;北侧紧邻远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安能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8′45.237″,北纬40°32′49.714″项目总占地面积10771.1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一条,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C15-C40号商品混凝土20万立方米。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占总投资的3.4%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降噪、防尘措施、施工固废清理和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措施,妥善处置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筒仓产生的粉尘、食堂油烟搅拌站搅拌产生的粉尘、原料储存产生的粉尘、装卸扬尘汽车运输产生的扬尘。筒仓产生的粉尘分别经筒仓顶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送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采用全密闭搅拌楼,搅拌粉尘通过在搅拌机盖处连接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于搅拌楼内;原料堆场设置在封闭的车间内,并在堆场区、卸料处、物料转运点设置喷淋系统,通过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并对道路进行硬化、洒水降尘;采取以上措施确保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卫生环境防护距离为50米,在此范围内禁止新建医院、学校、居民点等环境敏感设施。)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为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搅拌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混凝土罐车罐清洗废水及实验室废水,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九团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四)严格落实噪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搅拌机、除尘器、输送机、柴油发电机、沙石分离机、风机、空压机、振动器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废机油、实验弃块、食堂废油脂、化粪池污泥、剩余混凝土、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灰及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内,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管理。实验弃块、食堂废油脂污泥、剩余混凝土、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验弃块经收集后暂存于实验室,定期运送至指定场所处置;食堂废油脂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剩余混凝土通过砂石分离器分离后回用于搅拌工序;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灰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内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桶内,定期安排专人清运至市政垃圾清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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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八团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该项目位于八团团部(塔门镇)东北方向8公里处。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54′44.484″,北纬:40°39′36.422″。

阿拉尔市八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八团团部(塔门镇)东北方向8公里处。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54′44.484″,北纬:40°39′36.422″。项目总占地61000平方米,其中填埋区占地53000平方米,管理区占地3841平方米,道路及地面硬化等占地4159平方米。项目为平原型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填埋区、防渗衬层系统、渗滤液导排及处理系统、填埋气导排系统、地下水监控系统、封场覆盖系统、生活垃圾专用道路、管理站及辅助公用设施等。项目设计填埋库容为10.69万立方米,填埋垃圾量约6.841万吨,设计服务年限8年,建成后主要接收和处理八团的生活垃圾项目总投资1322.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万元,占总投资的16.1%。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降噪、防尘措施及施工固废的清理工作,妥善处置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落实好防沙治沙及生态保护措施。(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为垃圾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垃圾渗滤液经渗滤液调节池收集后,与车辆冲洗废水一同排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碟式反渗透”处理工艺,出水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用于填埋场及周边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吸污车转运至八团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垃圾填埋气、恶臭、填埋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填埋作业机械产生的机械废气。垃圾填埋气由“垂直导气石笼+导气管”导气系统收集后通过自动燃烧装置点燃排空;采取对生活垃圾分层压实、及时覆土并喷洒除臭剂,对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防治恶臭,确保填埋场厂界氨、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通过在填埋区四周设置防尘网、定期洒水抑尘、加强生产机械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该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区、人畜供水点等。(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类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消声、减振,厂区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严格控制进入填埋场的垃圾种类。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渗滤液收集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和管理区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和生活垃圾进入本项目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六)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项目区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加强填埋场的环境管理,设置警示标志。(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填埋气(甲烷)爆炸、垃圾坝溃坝、垃圾渗滤液溢出、防渗层破损等风险防范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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