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bj-2021-00241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7-2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
| 关键词: | |||
关于2021年7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6日-2021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师市生态环境局)
传 真:0997-4615723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阿拉尔市塔里木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 该项目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玉阿公路西侧,厂址东侧为玉阿公路、西侧为空地、南侧为秉承棉业、北侧为阿拉尔市公路养护中心,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12′50.041″,北纬40°36′44.942″。 | 阿拉尔市塔里木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国环鸿泰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玉阿公路西侧,厂址东侧为玉阿公路、西侧为空地、南侧为秉承棉业、北侧为阿拉尔市公路养护中心,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12′50.041″,北纬40°36′44.942″。项目总占地面积6537.88平方米,年产7.2万吨沥青混凝土,主要建设沥青混凝土搅拌主楼,同时配有沥青加热暂存罐、烘干加热设施、筛分设施、导热油炉、成品沥青储罐等设备,职工办公生活依托阿拉尔市公路养护中心。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万元,占总投资6.45%。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依托阿拉尔市公路养护中心的排水设施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物料输送、计量、投料及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座1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沥青加热拌合产生的沥青烟气采用“电捕焦油+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成品沥青储罐呼吸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座1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烘干燃烧器和导热油炉燃用天然气产生的烟气分别通过1座15米排气筒排放,烘干燃烧器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兵团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300毫克/立方米的限值要求,导热油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通过采取设置半封闭式堆场、物料运输车辆严密遮盖、装卸运输区洒水降尘、地面硬化、厂区绿化等措施防治无组织废气,确保厂界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三)严格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处理、加强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厂区合理布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废石料、除尘装置集尘灰、滴漏沥青、拌合残渣,其中,废石料由碎石料供应单位回收,除尘装置集尘灰、滴漏沥青、拌合残渣经分类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分类分区暂存于存放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阿拉尔市公路养护中心进行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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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拉尔市天盛源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该项目位于九团,项目东侧为超正枣业、南侧为灌渠、西侧为农田、北侧隔绿化带为S207。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8'34.072"、北纬40°33'27.270"。 | 阿拉尔市天盛源建材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绿净天源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1、该项目位于九团,项目东侧为超正枣业、南侧为灌渠、西侧为农田、北侧隔绿化带为S207。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8'34.072"、北纬40°33'27.270"。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4641.17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条HZS180型混凝土搅拌生产线,水泥筒仓4座,粉煤灰筒仓2座,矿粉筒仓2座及半封闭料仓4座,配套建设库房试验室、办公楼、宿舍楼、食堂、餐厅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预拌混凝土30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万元,占总投资4.2%。
|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过程中防尘、降噪措施及施工固废的清理工作,妥善处置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是冲洗废水,收集至沉淀池内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排至九团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筒仓呼吸孔粉尘、原料堆场、装卸、汽车运输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以及食堂油烟。筒仓呼吸孔粉尘通过筒仓顶部安装的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排放限值的要求(颗粒物:20毫克/立方米)后,通过27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通过加盖篷布的车辆运输入厂,原料堆场设置在半封闭的料仓内,采取在卸料处、物料转运点设置洒水降尘装置,确保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颗粒物:0.5毫克/立方米);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2.0毫克/立方米)后,引至屋顶专用烟道外排。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生产车间为界取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人群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厂等敏感建筑。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对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厂区合理布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试验室检验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办公生活垃圾。试验室检验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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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团农林业废弃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 | 该项目选址位于第一师三团,厂区东侧为幸福路、南侧为新疆佳霖果业有限公司、西侧为空地、北侧直线距离约100米处为三团集中供热锅炉房,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3′16.037″,北纬40°21′34.995″。 | 新疆阿拉尔市润垚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天泓润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选址位于第一师三团,厂区东侧为幸福路、南侧为新疆佳霖果业有限公司、西侧为空地、北侧直线距离约100米处为三团集中供热锅炉房,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3′16.037″,北纬40°21′34.995″。项目占地6670.12平方米,新建1条炭-气-电联产生产线和1条炭基生物有机肥生产线,主要建设一座厂房,辅助建设综合楼、办公室、值班室、泵房、消防水池等辅助工程,同时配套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降噪、防尘措施、施工固废清理和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措施,妥善处置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炭-气-电联产和炭基生物有机肥2个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炭-气-电联产生产线发电机组燃用生物质可燃气产生的烟气、和食堂烹饪油烟。炭-气-电联产生产线的含尘废气经“集尘罩+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处理及排放,炭基生物有机肥生产线的含尘废气经“集尘罩+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处理及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炭-气-电联产生产线燃气发电机组烟气由风机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采取封闭投料口、卸料口及输送设备等措施防治无组织粉尘的逸散,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要求。该项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为4.79吨/年、NOx为17.82吨/年、颗粒物为0.05吨/年。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后,经三团城镇排水管网排入三团污水处理厂。 (四)严格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噪声主要为粉碎机、筛分机、压块成型机、空压机、离心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对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处理、加强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厂区合理布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经集中、密闭、袋装收集后暂存于厂内的原辅料贮存区,之后用作原料返回生产线全部综合利用;废弃包装袋集中收集后用于盛装除尘灰。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厂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置及设计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三团环卫部门运至三团垃圾场卫生填埋。 |
4 | 阿拉尔市德丰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食品级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 该项目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厂区西侧为元丰豆制品、北侧为海升果业、南侧为海升路、东侧为园区道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14′55.712″,北纬40°34′42.946″。 | 阿拉尔市德丰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阿克苏地区新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厂区西侧为元丰豆制品、北侧为海升果业、南侧为海升路、东侧为园区道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14′55.712″,北纬40°34′42.946″。项目总占地11395.6平方米,新建1条年产500吨食品级塑料制品生产线,主要建设5栋生产车间、1栋办公宿舍楼,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2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万元,占总投资的5.75%。
|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降噪、防尘措施、施工固废清理和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措施,妥善处置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注塑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食堂烹饪产生的油烟。注塑成型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采取封闭式生产车间防治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溢散,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要求。(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采取隔油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园区下水管网排入阿拉尔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四)严格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噪声主要为注塑机、冲压机、破碎机、折弯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对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处理、加强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厂区合理布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和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厂家。废机油、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厂内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置及设计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六)该项目运营期应加强管理,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加强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单位应急预案和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并定期进行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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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阿拉尔市德顺包装有限公司纸箱包装项目 | 该项目选址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厂区东侧为建华玻璃钢、西侧为俊峰建材、南侧为新夏水泥、北侧为海升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14′48.291″,北纬40°34′36.143″。 | 阿拉尔市德顺包装有限公司 | 阿克苏地区新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选址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厂区东侧为建华玻璃钢、西侧为俊峰建材、南侧为新夏水泥、北侧为海升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14′48.291″,北纬40°34′36.143″。项目总占地15966.28平方米,新建2条包装用纸箱加工生产线,主要建设2座生产车间、1座原料库、1座成品库和1座综合用房,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占总投资的4.29%。 |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过程中降噪、防尘措施、施工固废清理和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措施,妥善处置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印刷、粘胶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切割产生的粉尘和食堂烹饪产生的油烟。印刷、粘胶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处理及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切割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处理及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采取选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油墨为原料,印刷、粘胶过程位于封闭式生产车间内等措施防治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溢散,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冲洗废水经“调节+絮凝沉淀+石英砂过滤+超滤”处理后继续回用于冲洗环节,不外排;食堂废水采取隔油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园区下水管网排入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四)严格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噪声主要为分纸机、印刷机、开槽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对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处理、加强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厂区合理布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厂家;废胶桶和废油墨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原料库中,之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抹布、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厂内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置及设计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六)该项目运营期应加强管理,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加强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单位应急预案和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并定期进行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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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危废暂存库建设项目 | 该项目选址位于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的东北角,在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的基础上进行厂内异地扩建。项目东侧为含汞废水处理厂、西侧为厂内道路、南侧为无离子水站、北侧为氯乙烯合成工序,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12'23.568"、北纬40°36'18.759"。 | 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辰光启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二、该项目选址位于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的东北角,在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的基础上进行厂内异地扩建。项目东侧为含汞废水处理厂、西侧为厂内道路、南侧为无离子水站、北侧为氯乙烯合成工序,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12'23.568"、北纬40°36'18.759"。项目占地151.59平方米,主要建设1座危险废物暂存库,库内配有通讯、计量、照明、视频监控等设备。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8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降噪、防尘措施、施工固废清理和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措施,妥善处置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采用微负压设计,并设置活性炭吸附过滤层排风机,确保库内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和危险废物包装容器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包装容器完好无埙,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危废暂存库运输车辆及自卸车,通过加强对车辆的维护检修并采取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后,能有效降低噪声的产生和传播。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废含油抹布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活性炭吸附过滤层排风机处理挥发废气产生的废活性炭收集后,同其他危险废物分区、分类安全贮存于该危险废物暂存库中,定期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六)强化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观察窗、防爆灯照明和视频监控设施;暂存库地面沿墙、围堰均设15厘米宽的导流槽,导流槽接入库内废液收集池,以收集泄漏液体。库内严格执行安全和防火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入库的危险废物应加强管理,设置管理台账;加强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人员业务素质;加强日常管理和设备维护;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采取严格的预防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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